洛寧縣園藝技術服務中心原主任趙文杰 同志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公告
2021年第26號
中共洛寧縣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洛寧縣審計局成立審計組于2021年10月9日至11月30日,對洛寧縣園藝技術服務中心主任趙文杰同志2016年5月至2021年5月任職期間履行經濟責任情況進行了離任審計。審計結果如下:
一、履行經濟責任總體評價及主要業績
趙文杰同志,男,漢族,1969年3月出生,籍貫河南省洛寧縣,本科學歷,2016年5月15日至2021年5月10日任縣園藝技術服務中心主任職務,負責全面工作。
從審計情況看,趙文杰同志任職期間,在縣委、縣政府正確領導下,圍繞縣委、縣政府確定的打造“實力洛寧”目標,緊扣疫情防控、園藝提升、脫貧攻堅、項目建設等中心重點工作,積極落實中央、省、市、縣關于發展農業的政策,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和“一崗雙責”職責,推進各項工作任務目標的完成,較好的促進了園藝產業健康快速發展。
本次審計也發現,趙文杰同志任職期間,還存在個別項目管理不到位、財務管理不規范等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和責任認定
(一)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效益方面。
資產收益項目資金監管不到位。
2020年洛寧縣洛陽眾森農業有限公司蘋果采摘觀光生態園建設資產收益項目,主管部門為洛寧縣園藝技術服務中心,財政投資1000萬元,2020年5月與洛寧縣永豐現代農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農投”)、洛寧眾森農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眾森”)簽訂三方扶貧合作協議。根據協議約定,眾森公司應于2020年9月30日前支付給農投公司8%帶貧收益20.71萬元,實際已支付15萬元,剩余5.71萬元未支付。
?。ǘ┲攸c領域管理方面。
1.未按招標文件規定收取履約保證金8.4萬元或銀行保函。
2020年地理標志農產品保護項目招標文件規定:履約保證金按中標金額的3%收取,中標人以轉賬或銀行保函的形式向采購人提交。該項目共包含七個標段,中標金額399.79萬元。除第二、五、七3個標段按合同約定繳納3%的履約保證金外,其余4個標段未繳納履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涉及中標金額280.21萬元,應繳納履約保證金8.4萬元未繳。
2.未按規定開展項目績效考評工作。
縣園藝技術服務中心未按要求開展2020年地理標志農產品保護項目績效考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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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審計重點檢查了縣園藝技術服務中心財政資金管理、財務收支等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審計發現,園藝技術服務中心存在部分項目預算執行率較低、超標準列支公務接待費、差旅費報銷手續不規范、支出原始憑據不規范等問題。涉及金額329萬元。具體如下:
1.部分已批復預算項目當年未支出。
截至2019年12月底,當年經縣財政批復后未支出的預算項目3個共計289萬元,其中上級追加的優質蘋果生產基地241萬元、農產品(水果)質量安全追溯體系40萬元;本級科目調劑追加的水果科技示范園(百果園)管理費用8萬元。
2.超標準列支公務接待費658元。
2020年元月列支招商引資接待費用1500元,人數14人,規定標準每人不超60元,實際標準每人107元,每人超標準47元,合計658元。
3.差旅費報銷手續不規范2.08萬元。
2019年至2021年5月,縣園藝技術服務中心差旅費中列支多次出差共用一張審批單0.4萬元,列支出差培訓無培訓文件通知1.68萬元,共計2.08萬元。
4.公車運行費用列支不規范3.73萬元。
2019年至2020年列支公車運行費用加油充值費用3.73萬元未附用車明細等資料。
5.支出原始憑據不規范32.57萬元。
2019年至2021年5月在賬面列支租車費、版面制作等費用32.57萬元,后附原始單據或無租車車輛使用明細情況,或原始清單缺少經手人簽字等。
6.漏記固定資產1.55萬元。
2020年購置購買愛普生L850彩色噴墨一體機1臺、戴爾3070臺式計算機1臺、戴爾3410筆記本計算機1臺共計1.55萬元,記賬時未做固定資產財務處理。
?。ㄋ模┢渌P注事項。
未開展內部審計工作。
縣園藝技術服務中心未按要求制定相關內部審計制度規章,未開展內部審計監督工作。
三、審計發現問題處理方式
按照有關規定,中共洛寧縣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洛寧縣審計局已將《洛寧縣園藝技術服務中心(原)主任趙文杰同志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報告》送達本人和園藝技術服務中心,對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依規提出了處理意見和整改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