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寧縣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實施方案
洛寧縣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
實 施 方 案
為貫徹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政辦〔2017〕27號)、《2019年河南省推動新型城鎮化建設重點任務》(豫城鎮辦〔2019〕1號)、《中共洛陽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經濟體制改革專項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洛陽市推動非戶籍人口落戶城市重點工作部署的通知》(洛經改專項辦〔2019〕1號)文件精神,推動非戶籍人口落戶城市,做好全縣新型城鎮化工作,現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人的城鎮化為核心,以體制機制創新為動力,緊緊圍繞引導非戶籍人口落戶城鎮,繼續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完善財政、土地、社保、住房等配套政策,建立健全促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激勵機制,推動具備條件有意愿的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進城落戶,推動新型城鎮化健康有序發展,為促進全縣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持久強勁動力,為決勝全面小康奠定堅實基礎。
二、落實各項配套政策
(一)加大戶籍制度改革力度
全面取消我縣城鎮落戶限制,有意愿遷入我縣城鎮地區落戶的即可申請辦理,剝離依附在戶口上的城鄉差別公共政策,提升服務效率。
責任單位:縣公安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完善“人地錢”掛鉤政策
全面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市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財政政策,積極爭取上級財政資金支持吸納農業轉移人口工作。全面落實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與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鉤政策,在安排全縣城鎮新增建設用地規模時,增加近5年來年均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的權重,做到優先保障,應保盡保。
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三)完善新型城鎮化建設項目融資制度
平衡好防風險與穩增長關系,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做好政府代發地方債爭取工作。拓寬新型城鎮化建設融資渠道,積極開展與政策性金融機構合作,爭取農發行、國開行貸款投放;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債券,依法依規進行項目融資。
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發改委、縣金融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四)保障農業轉移人口隨遷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權利
提前謀劃并應對我縣全面取消城鎮落戶限制帶來的教育需求變化,做好農業轉移人口隨遷子女入學工作,保障隨遷子女以公辦學校為主接受義務教育,簡化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確保應入盡入。實施義務教育階段薄弱環節提升計劃,推動城鄉教育資源均衡化配置,2019年底所有義務教育學校達到基本辦學條件“20條底線”要求。
責任單位:縣教育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五)做好農業轉移人口的住房保障
建立健全以市場為主滿足多層次需求、以政府為主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體系。切實推進棚戶區和城中村改造,加大宣傳和推廣力度,將更多農業轉移人口、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納入住房公積金覆蓋范圍。
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鄉(鎮)人民政府
(六)做好農村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
根據市場需求和人員情況,科學安排培訓科目,擴大培訓規模,提升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的針對性。
責任單位:縣人社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七)持續做好農業轉移人口社會保險等服務
建立健全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進一步擴大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定點醫療機構范圍,簡化異地就醫備案手續。將定點醫院接入國家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系統,為群眾就醫提供便利。落實好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平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權利。
責任單位:縣醫療保障局、縣人社局、縣民政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八)依法保障進城落戶農民在農村的合法權益
依法維護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不得強行要求進城落戶農民轉讓其在農村的上述權益,在持續做好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的基礎上,積極穩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做好集體成員身份確認,確保2020年前如期完成。支持引導進城落戶農民依法自愿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有償轉讓上述權益。
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九)建立工作聯動機制
由縣發改委牽頭,每季度召開一次工作專題會議,就落實非戶籍人口落戶城市的相關工作進行專題研究,形成政策合力,凝集工作向心力。
責任單位:縣發改委
三、工作要求
各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工作,確保各項措施落地見效。各牽頭單位要根據國家和省、市的決策部署,抓緊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加強對相關工作的指導和支持。對相關配套政策實施情況進行跟蹤分析,動態調整完善政策,強化政策落實,確保我縣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工作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