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進一步規范砂石資源及礦山廢石利用管理的實施意見
寧政辦〔2019〕14號
為保障全縣砂石資源及礦山廢石開發利用依法規范有序,保護生態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現就進一步規范全縣砂石資源及礦山廢石利用管理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積極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正確處理保護環境與資源開發的關系,促進生態環境與經濟建設和諧發展。
二、管理目標及原則
按照“綜合施策、源頭治理、全面規范”的整體思路,進一步健全砂石資源及礦山廢石長效管理機制,減少砂石及礦山廢石生產經營對生態環境的破壞和污染,促進全縣砂石資源及礦山廢石規范有序利用與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相協調。
?。ㄒ唬┥鷳B優先。采取合理規劃開采點、嚴格企業準入、加強生產監管、強化生態修復等措施,著力保護礦山資源,維護全縣生態環境。
?。ǘ┛茖W規劃??茖W確定砂石資源開采點和礦山廢石利用點,石料加工企業選址必須符合當地村鎮建設規劃和生態保護規劃,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審批不得擅自建設。
?。ㄈ┚C合利用。鼓勵企業采用先進適用技術,推進礦山廢石綜合利用,通過擴大綜合利用產業規模,減少對生態環境的影響。
?。ㄋ模┮婪ü芾?。對現有砂石資源開發及礦山廢石利用存在的違規違法開采、違規加工、違規設點、廢水超標排放等問題開展集中整治,依法依規全部停產整頓。
三、管理內容
?。ㄒ唬┖拥劳馍笆Y源管理
河道外開采利用砂石資源的單位或個人,嚴禁占用基本農田、耕地和林地。任何集體組織或個人不得私自出租、變賣土地、荒山、灘涂地用于砂石資源開發。
?。ǘ┑V山廢石利用管理
按照《河南省露天礦山綜合整治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對廢物治理要研究制定廢石廢渣綜合利用計劃,出臺響應鼓勵優惠政策,推動社會企業投資開展廢石廢渣綜合利用,消除廢石廢渣造成的環境問題”規定,結合洛寧實際,依法開展全縣自然保護區外砂石資源及露天存放的礦山廢石(不含氰化礦石廢渣、尾礦庫尾渣)循環利用和監管。
1.質量檢測。礦山企業要提交由獨立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礦山廢石材料質量檢驗報告,確保砂石產品符合建筑材料質量標準要求。同時,縣住建等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隨機對礦山廢石質量進行抽檢,不合格的責令停止廢石生產銷售。
2.核定容量。礦山企業要向縣自然資源、應急管理等部門據實申報礦山廢石現有存量、預期年度增量等數據,由縣自然資源、應急管理、林業等部門組織人員現場核查,測算礦山年度可循環利用廢石數量,編制全縣礦山廢石循環利用總體規劃,明確劃定可利用區、禁止利用區,并向社會公布。
3.合作方式。按照全縣礦山廢石循環利用總體規劃,由礦山企業自行選擇具備相應資質要求的石料加工企業(符合規劃、用地、安評、環評等要求,日處理廢石能力達到一定規模標準)進行合作,原則上采取就近銷售,雙方簽訂合作協議后要按規定向縣自然資源局備案。
4.生態修復。礦山企業堆存廢石造成環境破壞的,礦山企業應按照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方案進行治理,確保林地恢復、地質環境恢復治理驗收達標。
5.準入管理。石料加工企業必須要有合法穩定的原材料來源,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依法取得用地、規劃、環評、安評、林地使用、運輸等相關手續。
6.生產規范。石料加工企業必須采用封閉式有效除塵模式生產,實行廢石遮蓋及砂石料封閉運輸,嚴禁揚塵撒漏,污染環境。
7.安全管理。礦山企業和石料加工企業要落實好生產經營各項安全措施,履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8.稅費征收。礦山企業和石料加工企業應分別按礦山廢石、砂石產品銷售收入依法足額繳納相應稅費。
四、工作職責
鄉(鎮)政府:履行“屬地管理”職責,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礦山企業、石料加工企業的日常監管,對違法采砂和違建石料加工廠及時會同相關職能部門進行查處;協助縣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做好行政執法工作。
縣自然資源局:負責全縣砂石資源及礦山廢石利用管理工作,對石料加工企業使用土地進行監管審核;負責查處無證采礦、非法開發利用砂石及尾礦資源、非法占用和破壞耕地進行采砂采石及石料加工等違法行為。
縣林業局:負責全縣林地范圍內砂石資源開發利用監管,依法查處毀壞林地、林木和在自然保護區內采砂、采石等違法行為。
縣環保局:負責砂石資源及礦山廢石開采加工的環保審批;對砂石資源開發利用生產經營企業的污染防治設施建設、使用情況進行監管;依法查處違規生產和超標排污行為。
縣應急管理局:負責全縣石料加工企業執行安全評價的備案管理,依法監督指導新建、改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和使用情況。按照礦山企業的廢石量和加工企業生產規模收取相應的安全生產保證金。
縣水利局:負責石料加工企業“水土保持方案”審批和取水許可,依法查處水事違法行為。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石料加工企業所屬運輸車輛的超載超限查處。
縣公安局:負責砂石資源開發利用治安管理,嚴厲打擊涉及刑事犯罪和阻礙執行公務、擾亂采砂制砂生產秩序等違法犯罪行為。
縣供電公司:依法查處違法用電、竊電進行砂石資源開發利用行為;協助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做好行政執法工作,按程序辦理停止和恢復供電相關手續。
縣財政、稅務等部門:負責依法足額征繳礦山廢石及砂石產品銷售收入相關稅費。
縣紀委監察委:負責對涉及砂石資源管理違法案件中的違紀違法黨員干部進行查處。
五、管理要求
?。ㄒ唬┘訌婎I導,成立組織。成立縣砂石資源及礦山廢石利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縣砂石資源及礦山廢石利用管理工作,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擔任領導小組組長,縣紀委監察委、自然資源、財政、發改、交通、水利、環保、林業、公安、應急管理、供電等部門負責人及各鄉(鎮)長為成員。
?。ǘ┎块T聯動,合力推進。各相關職能部門、各鄉(鎮)要強化配合、協同聯動、形成合力,對違反砂石資源及礦山廢石利用管理的違法行為開展聯合執法、重拳出擊、形成震懾,推進全縣砂石資源及礦山廢石有序開發利用。
?。ㄈ┳⒅剌浾?,加強宣傳。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手段,加大砂石資源及礦山廢石利用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本實施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2年。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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