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洛寧縣2018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洛寧縣2018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自實際,認真遵照執行。
洛寧縣2018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實施方案
為做好2018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工作,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革社會保險費征繳體制加強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的通知》(豫政〔2016〕77號)和《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2017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的通知》(洛政辦明電〔2017〕111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鄉(鎮)為單位做好集中收繳,確保全縣2018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率不低于去年全市平均水平(2017年全市平均參保率為99.4%),建檔立卡貧困人口100%參保。
二、參保繳費標準和時間
根據上級有關政策要求,2018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統一為180元/人,其中全日制在校大中專院校學生個人繳費標準為150元/人。參保繳費時間為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逾期不再集中受理。
三、參保對象和方式
不屬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覆蓋范圍的我縣戶籍城鄉居民,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以家庭為單位在戶籍所在地的村委或社區參保繳費。包括下列人員:
1. 農村居民;
2. 城鎮非從業居民;
3. 各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本??粕?、全日制研究生以及職業高中、中專、技校學生(以下統稱“大中專學生”);
4. 國家、省、市規定的其他人員。
四、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10月25日-10月31日)。各鄉(鎮)和有關部門要切實發揮職能作用,及時召開動員會,并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積極宣傳,廣泛發動,向參保居民講清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相關內容、辦法和好處,幫群眾算總賬、算細賬,不斷提高城鄉居民參保的積極性、主動性和自覺性。
(二)集中收繳階段(11月1日-11月30日)。采取以鄉(鎮)為單位集中收繳的方式,由各鄉(鎮)政府負責轄區內各行政村(社區)繳費工作的組織實施。各鄉(鎮)要加強對該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做好已參保人員的續保繳費工作,同時動員符合參保條件的居民踴躍參保繳費,確保村不漏戶,戶不漏人。具體繳費流程如下:
1. 核實費源信息。屬于原“新農合”參保范圍內的人員(主要為農村居民),由鄉(鎮)負責收集參保人員信息。同時,每個鄉(鎮)至少要明確2名以上社保費征收具體經辦人員,每個行政村(社區)要明確2名協管員(包含一名村醫),協管員負責對照信息清冊對本村人員變動情況進行核實登記。
屬于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范圍內的新參保人員(城鎮非從業居民)要持身份證、戶口本等相關資料到洛寧縣社保中心進行新參保登記。
2. 代征登記。原“新農合”參保范圍內的群眾(農村居民)以行政村(社區)為單位進行繳費代征登記,各鄉(鎮)負責組織各行政村(社區)社保費征收協管員攜帶本人及村支書(主任)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到洛寧縣行政服務中心三樓地稅窗口辦理繳費代征登記。
3. 保費收繳。在集中收繳階段,各行政村(社區)社保費征收協管員負責本村原“新農合”部分群眾(農村居民)的集中收繳工作,收費人員在收取保費時暫向繳費人開具繳費收據(財政部門印制)。各行政村(社區)在每日匯總并登記繳費明細清冊后將費款存入各鄉(鎮)財政專戶,繳款時在備注或附言欄注明“××鄉(鎮)××村(社區)醫療保險費”字樣,并保存好銀行繳款票據,做到票、款及上繳金額相符,杜絕截留、挪用現象發生,確保資金安全。集中收繳期結束后,對未在集中征繳期內完成繳費的參保人員,由各鄉(鎮)衛生院負責收繳,收繳流程與集中收繳期一致。
原屬于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范圍內的參保居民(城鎮非從業居民)持身份證、原參保證明等資料到中行洛寧縣支行、洛陽銀行洛寧縣支行的各營業網點或洛寧縣行政服務中心三樓地稅局窗口直接進行繳納,也可通過河南地稅手機APP繳費(具體下載安裝方式及繳費流程可到行政服務中心地稅局窗口咨詢或查看擺設的相關宣傳資料)。
4. 征繳入庫。各行政村(社區)在本村(社區)保費全部收繳完成后,及時將繳費明細清冊和銀行繳款票據報送至鄉(鎮)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征繳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對帳審核,并分行政村(社區)制作《地稅部門社保費繳費登記統計表》電子版(詳見附件二),由鄉(鎮)社保費征收經辦人員攜帶《地稅部門社保費繳費登記統計表》電子版和銀行繳款票據到縣行政服務中心三樓地稅窗口,將電子數據導入地稅“金三”征收管理系統,并以行政村(社區)為代征單位開具完稅憑證。各鄉(鎮)負責將財政專戶中收繳的社保費資金轉入洛寧縣地稅局設在建行洛寧支行的待報解預算收入專戶(賬戶名稱:洛寧縣地稅局待報解預算收入專戶,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洛寧支行,賬號:4100 1594 1100 5020 4236),縣地稅部門負責及時通過橫向聯網電子繳稅系統劃入國庫。
5. 繳費公示??h地稅部門將“金三”系統導入成功的繳費登記統計表(紙質版)統一加蓋受理章后,連同導入不成功的數據信息,分別反饋給鄉(鎮)及各行政村(社區)社保經辦人員進行公示。
6. 信息回傳。費款征繳入庫后,縣地稅部門將由“金三”系統導出的保費繳納明細,及時傳遞給縣人社部門,作為縣人社部門記賬依據,確保繳費人依法享受待遇。
7. 參保后待遇享受時間。參保居民自2018年1月1日起享受相應醫療保險待遇。新生兒出生當年,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父母自動獲取參保資格并享受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待遇。
五、工作要求
(一)明確目標,強化責任。各鄉(鎮)要充分認識實施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征繳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領導,成立組織,制定工作方案,明確主管社保副職及經辦部門和人員,主要領導作為征繳第一責任人親自督導,分管領導具體負責開展工作,采取鄉村干部分片、分級及包村、包組等措施,統籌安排,精心組織,做到“應保盡保,醫保全覆蓋”,確保征繳工作按時完成。
(二)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征繳工作牽涉面廣,涉及人員眾多,各鄉(鎮)、各有關單位要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各鄉(鎮)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鄉居民參保的組織征繳工作;縣人社、地稅部門負責具體社保費征繳、政策解讀及宣傳、參保登記工作;縣財政部門負責財政專戶的管理、收費收據的印制發放以及財政救助資金的撥付工作;縣民政部門負責享受參保補貼的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供養人員和優撫對象的身份認定核實、清冊傳遞及申請財政資金撥付參保工作;縣殘聯部門負責重度殘疾(一級、二級)人員的身份認定核實、清冊傳遞及申請財政資金撥付參保工作;縣扶貧部門負責建檔立卡貧困戶的清冊認定及申請財政資金發放補貼工作(對建檔立卡的貧困群眾采取先按180元/人征繳,由縣扶貧辦負責摸清底數并申請財政資金發放補貼(30元/人));縣教育部門負責全縣中小學校、幼兒園的參保宣傳、登記及相關協調工作,落實學生(除民政代繳)的參保繳費工作??h發改、公安、衛生計生、宣傳、審計等部門要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協助做好我縣城鄉居民醫保的參保繳費工作。
(三)及時上解,確保安全。各鄉(鎮)政府及行政村(社區)和其他參與城鄉居民醫保收繳工作的單位和個人,嚴禁將所收保費存入個人賬戶,不得延壓、滯解保費,不得截留、挪用保費,當日所收保費務必于當日及時繳入鄉(鎮)財政專戶,確保日清日結。對發生資金流失的,將嚴格追究當事人責任。繳納參保費用時,必須向居民及時開具統一的專用收據,做到參保資金、參保人數、參?;麅?、開具的參保收據“四個一致”。
(四)加強督查,嚴格獎懲。縣督查局、地稅局成立專項督查組,對各鄉(鎮)2018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工作持續跟蹤督查問效。對工作進度快、成效突出的單位進行通報表揚;對因工作重視不夠、超過規定時間仍不能完成任務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并啟動效能問責機制。各鄉(鎮)工作完成情況請于每周五上午12:00前經鄉(鎮)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督查局各一份。
附件:1. 2018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工作周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