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洛寧縣對社會組織進行檢查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寧政辦〔2016〕58號)
寧政辦〔2016〕58號
洛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洛寧縣對社會組織進行檢查工作
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洛寧縣對社會組織進行檢查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2016年9月2日
洛寧縣對社會組織進行檢查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國務院《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50號)、《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51號)、《財政部 民政部關于認真貫徹實施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通知》(財會〔2004〕17號)、《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規定》(民政部令第44號)和《河南省社會組織“兩隨機、一公開”檢查審計工作規程》(豫民文〔2016〕186號)及社會組織相關法律法規等要求,經縣政府同意,決定對全縣社會組織及未登記且以社會組織名義活動的單位進行檢查?,F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報告關于社會組織建設與發展論述為指導,以服務經濟社會建設為宗旨,以促進和規范社會組織財政管理為目標,按照“依法行政、加強監管、嚴格自律、規范發展”的重要方針,集中治理和規范社會組織管理工作,建立公平競爭、健康有序的社會組織發展環境,加快形成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現代社會組織體制,加快形成源頭治理、動態管理、應急處置相結合的社會管理機制,進一步推進全縣社會組織建設與管理科學發展、健康發展、和諧發展。
二、主要目標
依據社會組織法律法規和《河南省社會組織“兩隨機、一公開”檢查審計工作規程》要求,結合我縣整體情況,采取分期分批的辦法組織實施。從今年開始,社會組織檢查工作每年按照上一年度總數不少于6%的比例進行。2016年度,重點完成對民辦教育、醫療衛生、勞動技能培訓類等社會組織的檢查工作。
三、組織領導
建立洛寧縣社會組織檢查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召集人為縣政府副縣長韓國平,副召集人為縣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主任張紹振、縣民政局局長李英濤,縣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民政局,李英濤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縣民政局為社會組織檢查工作總牽頭單位,具體負責組織指導、協調、督查、考核、宣傳等工作。各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單位,為本系統社會組織檢查工作的主體單位,依據洛寧縣對社會組織檢查工作實施方案負責組織實施。
四、檢查內容
重點檢查社會組織的內部治理機制建設,以及執行情況、業務活動、財務管理、信息公開和遵守法律法規等方面內容。
(一)接受監督情況。重點檢查社會組織內部治理機制建設及執行情況;使用財政資金以及接受社會捐贈、資助的資金,是否接受審計機構的審計監督;依法獲取的其他收入是否接受財政部門的監督管理;是否按照規定進行年度審計、換屆審計和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并將審計結論向理事會、監事會(監事)報告;是否有會計師事務所違背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幫助做假賬、假報表和出具虛假審計報告的現象。
(二)業務活動情況。重點檢查社會組織開展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是否轉包其他組織或委托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利益關系的企事業單位實施;是否在資產、機構、人員等方面與所舉辦的經濟實體分開;與所舉辦經濟實體之間發生經濟往來是否按照等價交換的原則收取價款、支付費用;是否向服務對象公開服務承諾、服務收費標準等信息。
(三)財務管理情況。重點檢查社會組織是否單獨設立銀行賬戶、單獨建立財務賬目,是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等規定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是否按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規定的會計科目正確核算,財務人員是否持證上崗,會計崗位設置是否符合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控制原則,會計是否兼任出納,是否存在賬外設賬、“小金庫”問題;舉辦者的開辦資金是否不按規定記為舉辦者的投資款,是否有抽逃開辦資金的情況;會計原始憑證是否真實合理、合法,支出是否用于章程規定的業務活動,是否有審核人及主管領導簽字,是否存在舉辦者個人支出在單位列支現象,舉辦者是否有超出合理范圍領取勞務報酬和投資回報情況;是否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及超出業務范圍的營業活動;收入是否及時按規定的科目入賬,是否有違反國家規定收取費用、籌集資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贈、資助的;是否有違規給舉辦者分紅,是否有侵占、私分、挪用資產或者所接受的捐贈、資助的情況;資產是否賬實相符(銀行明細賬、現金明細賬是否與銀行對賬單及庫存現金一致,固定資產、存貨明細賬是否與實物相符),是否存在資產流失現象;接受捐贈、資助是否符合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是否根據與捐贈人、資助人約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是否向業務主管單位報告接受使用捐贈、資助的有關情況,并應將有關情況以適當的方式向社會公布。
五、方法步驟
2016年度的社會組織檢查工作從9月份開始,到2016年10月底前結束。本年度對全縣民辦教育、醫療衛生、勞動技能培訓類等社會組織的檢查工作,主要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檢查準備、學習培訓階段(9月5日前完成)
成立由縣教育、公安、民政、財政、人社、衛計、審計、法制辦、國稅和地稅等職能部門組成的洛寧縣社會組織檢查工作聯席會議,進行調研并制定下發工作實施方案。聯席會議召集成員單位召開工作會議,對檢查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安排工作任務,確定重點檢查名單、參檢人員名單和進點檢查時間。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負責人及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通過講解社會組織認定、檢查方法和案例分析,以及問題處理處罰等內容,使相關人員熟悉了解相關政策規定,掌握檢查內容、方式、方法。
(二)調查摸底、自查自糾階段(9月15日前完成)
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按照工作要求,制定本系統具體的配套工作方案,明確任務分工,熟悉掌握相關部門法律法規以及政策性文件規定,切實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檢查。尤其是各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單位,要扎實開展對本領域涉及社會組織的調查摸底工作,了解掌握所屬行業的整體情況和被檢查單位的基本情況;組織被檢查單位認真開展自查,主動糾正存在的問題,不走過場,自查面要達到100%;組織填報《自查自糾情況報告表》,并做好填報內容的審核把關工作。填報單位對自查出來的違規問題,必須如實填報,不得隱匿不報或少報,否則將追究其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自查自糾工作結束后,業務主管單位對填報情況進行整理,逐一進行審核、分析和匯總,對審核中發現的有關問題提出整改意見,整改意見于9月15日前報聯席會議辦公室。
(三)組織檢查、進行整治階段(10月15日前完成)
在自查自糾基礎上,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按照社會組織性質類別區分,聯合其他成員單位成立相應的檢查組,被檢查社會組織的業務主管單位為相應檢查組的牽頭單位。檢查組采取進點檢查方式進行檢查,主要通過下發書面通知、聽取情況匯報、查閱財務資料、向被檢查單位反饋意見、撰寫檢查結論等方法步驟實施。在檢查結束后,對被檢查單位要分別出具檢查結論,由檢查組牽頭單位匯總形成檢查情況報告,對檢查中出現問題的,依法依規提出處理處罰意見,并報告聯席會議辦公室。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對檢查資料進行整理歸檔,對被檢查單位有違法違規行為的,根據其情節輕重,依法提出整改、撤銷登記或其它相應處罰的意見;對直接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構成犯罪的,應當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總結講評、建章立制階段(10月30日前完成)
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在年度社會組織檢查工作結束后,及時對檢查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總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做好相應問題的督導查辦工作,做到違規問題查處到位、責任人員處理到位。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與業務單位要深入剖析檢查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強化源頭治理,建立完善社會組織管理工作規范的長效機制。對本次在全縣社會組織檢查工作中,出現組織協調不力、檢查不嚴、整改處罰不到位,以及違反組織紀律接受吃請、收受禮品等現象,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社會組織在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和創新社會管理上的功能作用日漸凸顯。開展社會組織檢查工作,是有效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凈化市場秩序、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重要手段。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認清此項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認真負責,嚴密組織,加強溝通,密切合作,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開展。
(二)依照法規政策,狠抓工作落實。此次檢查工作涉及行業廣、政策性強、檢查單位多,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充分把握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確保依法行政,依法檢查,對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要堅決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依據充分、程序合法、處理恰當。要明確責任領導、責任人員,建立相應機制,采取多種措施,確保社會組織檢查工作取得實效。
(三)有效組織實施,構建長效機制。各部門、各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能、職責,加大檢查力度,落實目標責任,對違法違紀問題不走過場、不留死角。同時,要堅持標本兼治、糾建并舉的原則,深入剖析產生問題的原因、找準問題癥結,從推進改革、完善政策、健全制度、改進監管等方面入手,進一步鞏固治理工作成果,全面推動我縣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
附件:1.洛寧縣社會組織檢查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2.洛寧縣重點檢查的社會組織名單
3.自查自糾情況報告表
附件1
洛寧縣社會組織檢查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召 集 人:韓國平 縣政府副縣長
副召集人:張紹振 縣政府辦公室黨組副書記、縣政府金
融工作辦公室主任
李英濤 縣民政局局長
成 員:郭安偉 縣教育局副局長
肖智偉 縣公安局紀委書記
杜黎明 縣民政局副局長
楊偉民 縣財政局副局長
田永進 縣人社局副局長
張坤志 縣衛計委副主任
焦先鋒 縣政府法制辦主任
王長江 縣國稅局副局長
楊紅濤 縣地稅局副局長
程保六 縣審計局副局長
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民政局,李英濤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杜黎明同志兼任副主任。
附件2
洛寧縣重點檢查的社會組織名單
序 號 |
單位名稱 |
登記 時間 |
負責人 |
電話 |
辦公地址 |
業務主管 單位 |
1 |
洛寧縣富民職業 培訓學校 |
2013.7 |
白東峰 |
66191029 |
鳳翼路 |
人社局 |
2 |
洛寧縣方元電腦 培訓學校 |
2006.8 |
張建超 |
66239901 |
鳳翼路 |
人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