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洛寧縣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寧政辦〔2016〕57號 )
寧政辦〔2016〕57號
洛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洛寧縣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
保證金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洛寧縣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2016年9月2日
洛寧縣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
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的通知》(國辦發〔2016〕49號)精神,切實減輕企業負擔,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為企業發展營造良好環境,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全省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辦明電〔2016〕154號),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國務院和省、市人民政府統一部署,對我縣范圍內的房屋建筑、市政、交通、水利、通信、電業、工業、農業、林業、環保、社會服務設施等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進行全面清理規范,力爭到2016年年底全縣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清理規范到位,長效機制基本建立,建筑業企業減負成效明顯,市場活力進一步增強。
重點任務
(一)深入調查摸底。各鄉(鎮)人民政府,各相關部門要組織專門力量,深入企業和工程項目現場,摸清區域內保證金的基本情況并建立工作臺帳,掌握應取消的保證金種類、涉及項目、收取單位、收取金額,保留的保證金中未按規定或合同約定返還的項目、收取單位、應返還金額、應返還時間,以及與清理規范工作要求不一致的制度規定等情況。
(二)全面清理各類保證金。在摸清底數的基礎上,全面開展保證金清查工作,對建筑業企業在工程建設中需繳納的保證金,除依法依規設立的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外,其他保證金一律取消。對取消的保證金,一律停止收取。嚴格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工程質量保證金的預留比例上限不得高于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5%。在工程項目竣工前,已經繳納履約保證金的,建設單位不得同時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
(三)按時返還保證金。對取消的保證金,從現在開始清理,于2016年9月25日前全部退還相關企業;對保留的保證金,要嚴格執行相關規定,確保按時返還。保留的保證金中逾期未返還及超額收取的部分,收取單位要在2016年12月25日前返還完畢,并按約定向施工單位支付逾期返還違約金。
(四)轉變保證金繳納方式。對保留的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推行銀行保函制度,建筑業企業可以銀行保函方式繳納。
(五)實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差異化繳存辦法。對一定時期內未發生工資拖欠的企業,實行減免措施;對發生工資拖欠的企業,適當提高繳存比例。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h住建局、財政局聯合成立縣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領導小組,負責全縣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工作的統籌協調,督促各部門開展保證金清理規范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住建局施工股。
(二)明確責任分工。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清理規范工作按照“分行業實施,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行??h住建局、財政局負責牽頭協調、組織實施,縣住建、發改、商工、交通、水利、通信、電業、教育、衛生、旅游、體育、環保、國土、園林、農業、林業等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業工程建設項目保證金清理規范工作。監察部門要加強對保證金清理規范工作的效能監察,審計部門要嚴格對相關項目的審計。
(三)強化社會監督。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輿論宣傳,對清理規范保證金工作進行多層面、全方位的宣傳。要建立舉報查處機制,設立舉報箱、開通投訴舉報電話,并向社會公布,對投訴舉報事項要逐一登記造冊,對舉報反映的問題要認真調查,嚴肅查處。
(四)嚴格追究責任??h領導小組將適時對各鄉(鎮)、各行業清理規范工作進行檢查和抽查,對效率不高、責任不清、工作不力的單位,尤其是政府投資項目和國有投資項目的主管部門,向縣政府進行匯報;對不按要求清理規范、瞞報保證金收取情況的單位和個人,責令整改并按照上級有關要求嚴格追究責任;對私設名目收取保證金、提高保證金繳納比例、不按時返還保證金的建設單位,責令整改,公開曝光,并限制其新項目審批;對違規收取分包企業保證金的施工總承包企業和不按要求返還投標保證金的招標代理機構,責令整改并記不良記錄。
(五)及時上報信息。各鄉(鎮)政府和縣直各相關部門要指定一名負責人和專人具體負責此項工作,并于2016月9月5日前報送《信息報送負責人聯系表》(附件2),9月7日前上報調查摸底情況和工作臺帳;每月2日前報送本地、本行業上月度工作情況和《清理規范建設領域保證金工作情況匯總表》(附件1)至縣住建局施工股。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工作安排部署和時間要求做好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工作。對不按時上報的鄉(鎮)政府和部門要進行通報,并視情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縣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人:李天星、李江輝
聯系電話:15136385286
電子郵箱:lnxjsgl@163.com
洛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9月2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