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洛寧縣2016年消防工作重點任務及責任清單的通知(寧政辦〔2016〕33號)
寧政辦〔2016〕33號
洛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洛寧縣2016年消防工作重點任務及責任清單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2016年消防工作重點任務及責任清單》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2016年6月27日
洛寧縣2016年消防工作重點任務及責任清單
根據全市消防工作會議精神,現將我縣2016年消防工作重點任務及責任清單明確如下:
一、突出重點
(一)開展針對性火災隱患排查治理
1.開展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抽調有關部門人員組成聯合檢查組,開展兵團化排查,逐鄉(鎮)、逐街道集中排查電影院、劇院、歌舞游藝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洗浴場所,重點整治場所合法經營、安全疏散、建筑消防設施運行、安全用電、建筑內部裝修裝飾、消防安全管理等問題。
完成時限:3—4月;責任單位:縣公安局、文廣新局
2.開展易燃易爆單位、石油化工企業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抽調有關部門人員成立聯合檢查組,集中整治安全布局、行政許可、建筑安全、物品生產儲存、消防設施、消防管理、消防培訓等方面的問題,逐一組織開展疏散演練,完善應急預案。
完成時限:5月18日—6月12日;責任單位:縣安監局、公安局、商務局、交通運輸局、住建局、中石油洛寧銷售分公司、中石化洛寧石油分公司
3.開展“三合一”場所、老舊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發動基層組織力量,集中整治違規住人、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亂堆放雜物、私拉亂接電線、堵塞占用消防車通道等問題,在弱勢群體場所、居民家庭,推廣使用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年內全縣安裝不少于200個。
完成時限:5—6月;責任單位:縣防火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4.開展高層公共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對高層公共建筑逐個進行排查登記,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現狀,重點針對特殊消防設計和針對性技術措施落實、豎向火災蔓延控制、人員安全疏散、消防設施運行、避難設施、救援窗口和登高救援場地、建筑外墻保溫材料、電氣線路以及鋼結構防火等方面內容,組織開展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
完成時限:7月1日—31日;責任單位: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公安局、商務局、人防辦
5.開展“五類重點”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分別由民政、教育、衛計委等部門會同公安、消防部門成立聯合檢查組,集中排查養老院、福利院、醫院(診所)、學校、幼兒園,重點整治消防設施、安全疏散、消防管理、消防宣傳培訓等方面的問題,對2015年集中整治發現的火災隱患整改情況進行抽查。
完成時限:9—10月;責任單位:各鄉(鎮)、縣民政局、衛計委、教育局、公安局
6.開展商場市場、賓館飯店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抽調有關部門人員成立聯合檢查組,集中整治建筑消防設施、防火巡查檢查、夜間安全疏散、消防宣傳培訓和消防安全“四個能力”(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宣傳教育培訓能力)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
完成時限:11—12月;責任單位:縣公安局、商務局、旅游局
(二)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
從嚴整治消防違法違規行為。加大宣傳和查處力度,推進車棚車庫和集中充電設施建設,力爭實現全覆蓋,著力解決違規停放和違規充電問題。
完成時限:全年;責任單位:縣公安局
(三)易燃可燃夾芯彩鋼板建筑整治
開展彩鋼板建筑“回頭看”行動。結合各類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對照前期發現隱患進行復查,努力消除存量、不增新量。
完成時限:全年;責任單位: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公安局
(四)重大火災隱患整治
1.進行行業移交督辦。對前期遺留的重大隱患進行全面梳理,有行業主管部門的,逐一進行移交督辦。
完成時限:4月;責任單位:縣防火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2.落實常態曝光機制。洛寧縣廣播電視臺每月進行一次集中曝光,倒逼隱患整改。
完成時限:全年;責任單位:縣消防大隊、文廣新局
3.加大執法力度。堅持嚴格執法與宣傳引導相結合,用足用好關停、查封、行政拘留等手段,強力督促隱患整改到位。
完成時限:全年;責任單位:縣公安局
4.提請各級政府新掛牌督辦一批重大火災隱患。結合各項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對排查發現的重大火災隱患,及時提請各級政府掛牌督辦,限期整改,督促銷案。
完成時限:全年;責任單位:縣公安局
二、補齊短板
(一)深化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
1.推進鄉鎮消防管理組織建設。落實公安部等六部委《關于加強城鎮公共消防設施和基層消防組織建設的指導意見》(公通字(2015)24號),探索鄉(鎮)消防管理長效機制,年內所有鄉(鎮)建立消防管理組織,明確專職人員負責消防工作。
完成時限:12月;責任單位:消防大隊
2.開展基層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業務培訓。鄉(鎮)政府每半年對消防專管員、社區行政村“一長三員”(網格長,協管員、監督員和聯絡員)全面培訓一遍。
完成時限:全年;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升級壯大多種形式消防力量
推進鄉(鎮)政府專職消防隊建設。年底前,河底鎮建成一級鄉(鎮)專職消防隊,消防隊員不少于15人,其中鄉(鎮)政府專職消防員不少于8人。
完成時限:12月;責任單位:河底鎮政府、消防大隊、財政局
(三)推進公共消防設施建設
1.加快消防站及基礎設施建設。年內洛寧產業集聚區消防站建成并投入執勤。
完成時限:12月;責任單位:消防大隊、財政局
2.加強消防專項規劃修編。年內全國重點鎮完成修編工作,其余60%的建制鎮編制消防專項規劃(或消防專篇)。
完成時限:12月;責任單位:縣規劃局、消防大隊
3.加強市政消防水源建設。加快解決市政消火栓“欠賬”問題,推動城市建成區、城中村改造同步規劃、設計、建設市政消防水源,年內新建、補建市政消火栓40個。
完成時限:12月;責任單位:洛寧縣禹魂自來水公司
(四)加強消防宣傳教育
1.常態發送消防提示短信。移動、聯通、電信運營商,定期向全縣手機用戶發送消防提示信息。
完成時限:全年;責任單位:縣移動公司、縣聯通公司、縣電信公司、消防大隊
2.強化媒體宣傳。在洛寧縣廣播電視臺開設消防專欄不少于1個,在縣政府網站開設消防網頁不少于1個。
完成時限:全年;責任單位:文廣新局、消防大隊
3.強化移動互聯網消防信息服務平臺應用。消防官方微信每日更新推送消防安全信息。
完成時限:全年;責任單位:消防大隊
4.加強社會宣傳。將消防宣傳教育納入黨校、行政學院和普法教育及平安社區(村鎮)、“五好文明家庭”評比。
完成時限:全年;責任單位:縣委黨校、消防大隊
5.關注校園社區消防安全。教育、民政、消防部門聯合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行動、做好消防安全示范學校創建和社區消防宣傳大使評選工作,推動50%以上的中小學學校做到消防安全進課堂,40%以上的社區至少有1名消防宣傳大使。
完成時限:全年;責任單位:縣教育局、消防大隊
6.開展宣傳教育月活動。認真汲取平頂山魯山“5.25”火災、鄭州“6.25”火災教訓,在全縣集中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月活動。
完成時限:6月;責任單位:縣消防大隊、洛寧縣廣播電視臺
7.開展上電視講消防活動。消防大隊長定期上廣播、上電視講消防,每周在媒體播發,擴大消防宣傳覆蓋范圍。
完成時限:全年;責任單位:縣消防大隊
8.深化消防宣傳“七進”活動。聯合教育、衛生、民政部門,針對教師、學生、醫護人員等,分別開展主題消防宣傳活動,消防大隊每月組織宣傳活動不少于15場次
完成時限:全年;責任單位:縣消防大隊
9.建立火災預警發布機制。通過媒體及時向社會預警重大消防安全問題,火災多發季節、重要節點、重大節日播發防火提示。
完成時限:全年;責任單位:縣消防大隊
三、嚴格監管
(一)依法落實監管責任
1.加強行業系統消防安全排查。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分行業、 分部門開展內部消防安全治理,做好夏季消防安全檢查、冬季火災防控等季節性消防安全工作。
完成時限:全年;責任單位:各行業主管部門
2.做好重要節點消防安保工作。圍繞清明節、牡丹文化節、“五一”、國慶節、圣誕節等重要節點的消防安全保衛工作,開展針對性消防安全檢查,防范大的火災事故發生。
完成時限:全年;責任單位:縣防火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二)嚴格執法
1.提高消防執法總量。堅持消防執法力度不減,標準不降,固化“兵團化”作戰、集中約談、移交督辦和“黑名單”制度等工作機制,加大檢查頻次,提高執法總量,2016年執法量不低于2015年。
完成時限:全年;責任單位:縣公安局
2.開展集中消防執法活動。每季度組織開展一次集中執法活動,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的消防違法行為,從嚴從快執罰,堅決做到罰一批、關一批、抓一批。
完成時限:全年;責任單位:縣公安局
四、落實責任
(一)落實政府領導責任
1.加強消防安全形勢分析研判和考核。定期組織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勢,開展消防工作督導考核。
完成時限:全年;責任單位:縣防火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2.強化消防工作督導檢查。將消防重點工作納入政務督察內容,每半年開展一次消防工作督導檢查,發現問題,跟蹤督辦。
完成時限:全年;責任單位:縣防火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3.完善落實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每季度召開聯席會議,通報情況,部署工作,及時研究解決消防安全突出問題。
完成時限:每季度;責任單位:縣防火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4.落實消防安全工作月例會制度。每月召開消防安全工作例會,通報講評當月情況,安排部署下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