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洛寧縣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通知(寧政辦〔2016〕25號)
寧政辦〔2016〕25號
洛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洛寧縣特種設備安全事故
應急救援預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洛寧縣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自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2016年5月19日
洛寧縣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總則
(一)編制的目的
為規范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提升應對特種設備事故能力,及時控制和消除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性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和國家質檢總局《關于發布特種設備應急救援預案指南的通知》(質檢特函〔2010〕43號)、《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導則》(TSG03-2015)和其它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縣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設備、設施的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四)工作原則
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應急救援體系力求職責明確、規范有序,機構完整、功能全面,反應靈敏、運轉高效。
(五)特種設備事故的分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事故:
(1)特種設備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
(2)600兆瓦以上鍋爐爆炸的;
(3)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15萬人以上轉移的;
(4)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高空滯留100人以上并且時間在48小時以上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事故:
(1)特種設備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
(2)600兆瓦以上鍋爐因故障中斷運行240小時以上的;
(3)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5萬人以上15萬人以下轉移的;
(4)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高空滯留100人以上并且時間在24小時以上48小時以下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事故:
(1)特種設備事故造成的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
(2)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爆炸的;
(3)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轉移的;
(4)起重機械整體傾覆的;
(5)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高空滯留人員12小時以上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事故:
(1)特種設備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
(2)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萬人以下轉移的;
(3)電梯轎廂滯留人員2小時以上的;
(4)起重機械主要受力結構件折斷或者起升機構墜落的;
(5)客運索道高空滯留人員3.5小時以上12小時以下的;
(6)大型游樂設施高空滯留人員1小時以上12小時以下的(注:“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二、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縣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以下簡稱縣應急委)是我縣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縣應急委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應急辦),負責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救援的統籌協調工作??h應急委根據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現場應急處置需要,成立洛寧縣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現場指揮部(以下簡稱現場指揮部)?,F場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安全保衛組、善后處理組、后勤保障組,具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三、預防范圍和預防機制
(一)預防范圍
各鄉(鎮)和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以下特種設備重大危險源實行重點安全監控:
1.發生事故易造成群死群傷的特種設備;
2.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特種設備;
3.關系民生的特種設備;
4.關系重大經濟安全的特種設備;
5.發生事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特種設備。
(二)預防機制
各鄉(鎮)要切實履行特種設備安全屬地管理責任,要根據以上范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及時向縣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報告,并制定相應的事故應急專項預案,防范事故的發生。
1.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對特種設備安全負主體負責。特種設備使用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1)建立完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并認真實施;
(2)設立專門機構或者設專人負責特種設備安全工作;
(3)適時分析設備安全狀況,制訂和完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專項預案,建立適應本企業需要的應急救援隊伍,儲備必要的搶險物資、搶險設備的配備,并定期進行演練;
(4)及時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
(5)按期申報定期檢驗,保證設備定期檢驗;
(6)設備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
(7)對發現的設備隱患要及時整改。
2.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的規定,嚴格履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職能,對重大違法行為或者嚴重事故隱患嚴肅查處并向縣政府報告。
四、應急響應
(一)事故報告
1.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利用110、119、120系統實行聯動報警,同時及時向所在鄉(鎮)政府、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安監局電話:66231967)、縣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質監局電話:66231200)報告。
2.報警內容主要包括: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可能或已經發生的時間、地點、種類;可能或已經產生的影響,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等。
3.信息報告。接到通知后,縣質監或安監部門應當立即派人趕赴現場了解情況,根據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特點迅速對事故等級作出初步判斷,并立即報告縣應急委和應急辦(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不得遲報、漏報、謊報和瞞報)??h應急委接到事故報告后,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并根據實際情況按規定逐級上報。
4.事故報告內容應當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或者業主)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發生地點及時間、設備名稱、事故類別、人員傷亡情況、經濟損失,事故發生原因初步分析和事故等級的初步判斷等。
(二)應急響應程序
應急處置實行分級負責,分級響應原則。
發生特種設備一般事故時,由縣應急辦組織事故發生地鄉(鎮)政府及縣安監、質監等有關部門負責人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救援,并將情況向縣應急委報告。
發生特種設備較大及以上事故時,由縣應急委組織事故發生地鄉(鎮)政府及縣安監、質監等有關部門負責人及時趕赴現場,組織先期應急處置,并逐級向上級應急部門報告情況,由上級應急部門負責組織指揮。
五、現場應急處置
(一)成立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
發生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后,縣應急委成立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以下簡稱現場指揮部),總指揮由分管副縣長擔任,成員單位由縣安監局、質監局、總工會、環保局、衛計委、民政局、人社局、公安局、財政局、文廣新局、消防大隊、供電公司和鄉(鎮)政府組成。同時,各成員單位根據現場指揮部的統一安排和各自職責分工,分別編入指揮部下設的綜合協調組、現場救援組、安全保衛組、后勤保障組,具體開展應急處置等工作。
(二)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鄉(鎮)政府:負責及時報告事故有關情況,啟動本鄉(鎮)內相關應急預案;及時組織力量趕赴事故現場,調動搶險救援應急資源,救治傷員,控制事態發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牽頭開展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為事故搶險救援及調查提供后勤保障。
縣質監局:負責提出相關特種設備安全事故處置方案,提供搶險救援技術支持;需上級應急專家技術支持的,由縣質監局報請縣應急委同意后,請求市級或省級質監部門應急支援;負責有關信息和證據收集并協助開展搶險救援和事故調查等工作。
縣安監局:提出應急救援方案建議,落實領導的指示、批示;負責監督檢查事故處置應急預案啟動情況,組織開展事故調查處置等;負責有關信息收集、上報、督促、協調有關單位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縣公安局:負責對事故現場的安全警戒工作,維護社會治安,做好事故現場的保護,交通管制和人員疏散工作,阻止無關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對有關肇事人員和依法應承擔法律責任的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匿。
縣消防大隊:負責組織實施事故處置應急方案,參與事故現場的搶險救援工作,尤其是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的事故現場搶險救援;參與傷員的搜救工作。
縣衛計委:事故發生后,緊急調派醫務人員、醫藥物資、醫療設備,協調使用急救場所;及時組織專業人員對醫療搶救方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意見;協調有關部門準確統計人員傷亡情況,及時向現場指揮部報告人員搶救情況。
縣環保局:介質為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壓力容器或壓力管道發生泄漏、爆炸事故時,負責及時測定危險物質的品質及可能影響區域的濃度,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發布警告并定期定點進行監督檢測控制;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導現場遺留危險物質的消除和治理,控制其周邊環境防止進一步的污染,并與有關部門共同負責現場危險物質的處置。
縣供電公司:負責事故現場的斷電工作,并為救援工作提供電力保障。
縣財政局:負責安排事故救援應急資金預算、劃撥并對其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縣民政局:負責組織事故處置中群眾所需的生活物資調配,協助疏散群眾的臨時安置,支持配合善后處置工作。
縣人社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做好工傷和死亡人員的賠償及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