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洛寧縣2016年碧水藍天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寧政辦〔2016〕21號)
寧政辦〔2016〕21號
洛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洛寧縣2016年碧水藍天工程
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洛寧縣2016年碧水藍天工程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2016年5月12日
洛寧縣2016年碧水藍天工程
實 施 方 案
為進一步改善全縣水和環境空氣質量,根據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5〕17號)、《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動計劃》(豫政〔2015〕86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2015年主席令第31號)、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3〕37號)、《河南省藍天工程行動計劃》(豫政〔2014〕32號)、《洛陽市2016年碧水工程實施方案》(洛政辦〔2016〕37號)和《洛陽市2016年藍天工程實施方案》(洛政辦〔2016〕36號)的要求并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一系列方針政策,認真落實省、市、縣關于水污染和大氣污染防治的決策部署,以水和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碧水工程方面以控制水污染、整治水環境、保護水資源、保障水安全四大任務為重點,加快生態環境體系建設,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機制。藍天工程方面以控制燃煤設施建設、機動車污染、工業企業廢氣污染治理、城區揚塵污染治理、縣城區露天燒烤治理為抓手,嚴格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形成“黨委政府通攬、部門協同推進、企業主體落實,社會廣泛參與”的大氣污染防治格局。全面完成省、市水環境治理和大氣污染治理目標任務,確保水環境治理和我縣空氣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為實現 “四高一強一率先”的奮斗目標提供環境支撐。
二、工作目標
2016年,全縣地表水和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全縣水和大氣環境安全得到保障,確保洛河溫莊斷面達到目標要求,確保全縣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保持100%,地下水質量保持穩定,水環境安全得到保障。城區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平均濃度目標值為106微克/立方米,細微顆粒物(PM2.5)年平均濃度目標值為68微克/立方米,城區優良天數達到210天以上。
三、重點任務
(一)碧水工程(控制水污染、整治水環境、保護水資源、保障水安全4大任務22項重點工作)
1.控制水污染
(1)加快落后產能淘汰。依據《部分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設備和產品指導目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及相關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結合水質改善要求及產業發展情況,制定并實施年度落后產能淘汰方案,按時限要求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局備案。
牽頭單位: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責任單位:縣發展改革委、環保局
(2)取締或關閉非法小企業。依法關閉取締規模小、工藝裝備落后、經濟效益差、排污量大的“小、散、弱”工業企業,重點針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小選礦、“十五小”企業特別是陳吳鄉青崗坪礦區非法小選金小堆浸等其它排放水污染物的非法企業。2016年5月底前全部關閉取締。
牽頭單位:縣環保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3)清查重點風險源。對沿河湖庫工業企業、產業集聚區環境風險等狀況進行調查,確定排放重金屬、危險廢物、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和生產使用危險化學品的重點風險源清單。嚴格監督企業落實相應的防控措施,嚴格防控環境風險。
牽頭單位:縣環保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4)開展畜禽養殖污染治理。開展專項治理,全面排查禁養區,制定禁養區養殖場(小區)、養殖專業戶關?;虬徇w方案,列出需關?;虬徇w清單,依法實施關閉和搬遷,2016年底前完成30%,2017年底前全部完成。加強養殖業環境管理,對新建、改建、擴建的規?;笄蒺B殖場(小區)要嚴把環境準入關;完善污染物治理設施建設,實現資源化利用,2016年11月前完成洛寧縣城郊鄉綠源生態養殖場、洛寧縣繁宇農業合作社、洛寧縣宏偉種養合作社紅委養殖場、洛寧縣竹園畜禽科技養殖有限公司、洛寧縣松杰養殖場等5家畜禽養殖企業雨污分流、三級沉淀和貯糞場設施建設等污染治理任務。
牽頭單位:縣畜牧局
責任單位:縣環保局,城郊鄉、趙村鎮、小界鄉、故縣鎮
(5)控制種植業污染。實施源頭控制,按照“一控兩減三基本”原則(控制農業用水總量和農業水環境污染,化肥、農藥減量使用,畜禽糞污、農膜、農作物秸稈基本得到資源化、綜合循環再利用和無害化處理),開展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完善基礎設施建設,重點對農業、農村區域的河岸、堤壩、濕地等設施進行整治建設,防止秸稈、生活垃圾等對水體造成污染;因地制宜建設農田排水凈化設施,在禁止開發區以及依法劃定的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一、二級保護區和大型灌區內,要利用現有溝、塘、窖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柵和透水壩,建設生態溝渠、污水凈化塘、地表徑流集蓄池等設施,凈化農田排水及地表徑流。2016年完成全縣農業面源污染綜合防治方案的編制。
牽頭單位:縣農業局
責任單位:縣水利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6)抓好美麗鄉村試點建設。持續抓好回族鎮中原村、長水鄉西長水村、羅嶺鄉前河村、趙村鎮西陳宋村、陳吳鄉西寨子村、上戈鎮廟洼和杜河村等7個市級美麗鄉村試點建設,所有試點要達到《洛陽市美麗鄉村示范村建設標準》。
牽頭單位:縣委農工辦
責任單位:相關鄉(鎮)人民政府
(7)加快污水管網建設。全面排查城區污水管網,對現有合流制排水系統加快實施雨污分流改造;對暫不具備條件的,要采取截留、調蓄和治理等措施,防止污水排入雨水管網。加快城中村、棚戶區、老城區、鄉(鎮)政府所在地和城鄉接合部的配套管網建設,污水集中收集、處理;新建污水處理設施的配套管網要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投運。6月底前列出分年度整治計劃,按計劃完成年度任務。
牽頭單位: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責任單位:相關鄉(鎮)人民政府
(8)截污工程建設。2016年底前完成澗口鄉、城郊鄉寨禮社區2個排污口截流工程,污水截流進行市政管網。入河排污總量大幅降低,轄區內水功能區水質明顯改善。
牽頭單位: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責任單位:澗口鄉、城郊鄉
(9)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2016年6月底前,洛寧縣禹魂自來水有限公司污水處理廠完成提標改造任務,全面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
責任單位: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10)產業集聚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2016年10月底前,縣產業集聚區污水處理廠安裝完善自動在線監控裝置,與市、縣環保部門聯網并正常上傳數據。
責任單位: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11)重點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2016年6月底前,興華鎮、上戈鎮、馬店鎮、東宋鎮、陳吳鄉等5個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完成建設任務并投入運行,澗口鄉完成污水管網建設任務并入縣第二污水處理廠。
責任單位:興華鎮、上戈鎮、馬店鎮、東宋鎮、陳吳鄉、澗口鄉
2.保護水資源
(12)控制用水總量。認真落實《洛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加快推進水生態文明建設的實施意見》(洛政2014〕44號)。加強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紅線管理,嚴格實行用水總量控制。建立重點監控用水單位名錄,加強日常監管。對納入取水許可管理范圍的單位和其他用水大戶實行計劃用水管理。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用水要達到行業先進水平,節水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運。
牽頭單位:縣水利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13)控制地下水超采。加強對縣城規劃區內地下水抽采的監管。依法規范機井建設管理,排查登記已建機井,對未經批準的自備水井一律予以關閉;2016年10月底前,按照河南省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的自備水井(特殊用水除外)的封井方案,開展自備水井封井工作,確保2017年年底前關閉到位。強化地下水管理,地下水超采區內禁止工農業生產及服務業新增取用地下水。2016年底前完成地下水禁采區、限采區和地面沉降控制區范圍劃分基礎調查工作,確保2017年底前完成劃定工作。
牽頭單位:縣水利局
責任單位:各縣鄉(鎮)人民政府
(14)防治地下水污染。實施加油站地下油罐雙層罐或防滲設施更新改造。2016年7月底前,完成全縣范圍內加油站地下油罐或防滲設施排查工作;具備條件的加油站可提前實施更新改造,確保2017年年底前全縣加油站全部更新為雙層罐或完成防滲池的設置。
責任單位:縣商務局
(15)監測地下水水質。開展地下水質量監測工作,密切監控省定地下水點位水質變化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