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洛寧縣農資打假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寧政辦〔2016〕19號)
寧政辦〔2016〕19號
洛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洛寧縣農資打假聯席會議制度的
通 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洛寧縣農資打假聯席會議制度》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自實際,認真遵照落實。
2016年4月30日
洛寧縣農資打假聯席會議制度
為切實加強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嚴厲查處違規違法生產經營假冒偽劣農資等坑農害農行為,建立和完善農資市場長效監管機制,規范農資經營行為,凈化農資市場,保護農民利益,確保農業生產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F結合我縣實際,建立農資打假聯席會議工作制度。
一、聯席會議的組成單位
根據工作需要,經縣政府研究,決定成立洛寧縣農資打假聯席會議。聯席會議召集人由縣政府副縣長李杰擔任,副召集人由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王周芳和縣農業局局長王景陽擔任,縣農業局、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工商局、質監局、工信局、供銷社、畜牧局、農機局、林業局等為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成員保持相對固定,因分工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意見,報聯席會議確定。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縣農業局,負責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縣農業局局長王景陽兼任。各成員單位要固定一名聯絡員,參加辦公室日常工作。聯絡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及時調整,報聯席會議辦公室備案。
二、聯席會議的主要職責
聯席會議在縣政府的領導下,研究解決農資打假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統籌協調相關部門職責分工,加強聯合執法和監督管理。
(一)貫徹落實有關農資市場監管與打假工作方面的方針政策;
(二)研究全縣農資打假工作中的重點和難點問題,提出解決方案;
(三)協調解決農資打假工作中的疑難問題,促進部門間協作配合,建立長效工作機制,組織聯合執法行動,預防、打擊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維護農業生產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
(四)完成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聯席會議辦公室職責
負責聯席會議的組織、聯絡和協調工作;研究并提出聯席會議議題,做好會議籌備工作;協調、督促各成員單位履行工作職責,落實聯席會議決定;匯總并通報各成員單位有關工作情況;組織督查農資打假工作;完成聯席會議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成員單位職責
洛寧縣農資打假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在法律規定和各自職責范圍內履行農資打假和監督管理責任。涉及多部門或尚未明確責任部門的農資打假和監督管理工作,由農資打假聯席會議提請縣政府確定責任部門,相關部門積極配合。各部門相關職責如下:
縣農業局:依法實施對農作物種子(種苗)、農藥的許可及監督管理。依法負責對漁船、漁機、網具的監督管理。負責對有關肥料的監督管理。
縣工商局:負責全市流通領域農資商品、農資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有關工作,組織開展農資商品質量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農資消費者咨詢、投訴、舉報受理、處理及農資網絡體系建設等工作。
縣質監局:負責農資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管理農資產品質量定期監督檢查和監督抽查工作,負責農藥、肥料產品生產許可證許可及管理工作。
縣畜牧局:負責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牧草種子監督管理工作,實施相關行政許可。
縣工信局:負責對農資生產企業的監管。
縣供銷社:按照政府授權,負責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經營進行組織、協調和管理。
縣公安局:負責制售假劣農資大要案的偵辦,在必要時可提前介入。
縣法院:負責對假劣農資大要案的審判工作。依法行使司法執行權和司法決定權。
縣檢察院:對假劣農資大要案,依法行使批準逮捕、決定逮捕、提起公訴、出庭支持公訴等檢察權。依法對假劣農資行政訴訟實施法律監督。
五、聯席會議工作制度
(一)農資打假聯席會議舉行及議題
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年的3月、9月各舉行1次。根據需要,也可臨時舉行。聯席會議由召集人或委托副召集人召集。聯席會議議題為:傳達貫徹落實有關農資市場監管與打假工作方面的方針政策;通報全縣近階段農資市場監管與打假工作開展情況,查找問題,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安排部署下一階段工作;總結通報各成員單位階段性工作;通報農資打假案件或線索查處情況;不定期向各級政府通報農資打假工作進展情況;通報農資打假工作中不作為、亂作為的單位或個人,對違法違紀的單位和個人建議有關部門依法依紀進行查處。
(二)農資打假聯合執法和巡訪互查制度
根據農業生產實際和農資市場監管中的突出問題,適時組織開展農資打假護農聯合執法和巡訪互查行動,狠抓重點品種、重點地區、重點市場、重點季節,狠抓大案要案的查處,突出治理制售假冒偽劣農資違法行為,帶動整個農資市場秩序的根本好轉。具體行動計劃和方案,由聯席會議商定。
(三)信息報送制度
為及時、準確、全面地反映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的最新動態,對縣政府在農資方面的重大問題作出科學決策提供依據,各成員單位應加強和規范信息報送工作。各成員單位聯絡員承擔信息報送工作,每個成員單位每月要至少報送一次工作信息,重要信息隨時報送。
信息報送的內容主要為:各單位當月農資打假工作總結;按照聯席會議形成的具體行動和方案;報送本單位督導、檢查、辦理情況;其他需要報送的材料,如本單位發現假劣農資線索、依法出具的農資抽檢結果、案件協查等。
六、聯席會議紀律
(一)聯席會議成員要按時參加會議,如因故不能參加應提前向聯席會議召集人請假,并指派可代行負責的人參加;
(二)聯系會議做出的決定事項,成員單位應抓好落實,工作情況及時報聯席會議辦公室;
(三)在落實聯系會議決定過程中,各有關單位應依法依紀開展工作,對于違法違紀的單位和個人聯席會議建議有關部門依法依紀進行查處;
(四)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應按規定及時、準確上報信息,對于不及時上報信息的單位或個人,聯席會議將通報批評;對于由于不及時上報信息而造成重大失誤或惡劣影響的單位或個人,聯席會議將建議有關部門依法依紀進行查處。
附件:洛寧縣農資打假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及人員名單
附 件
洛寧縣農資打假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及
人 員 名 單
召 集 人:李 杰 縣政府副縣長
副召集人:王周芳 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王景陽 縣農業局局長
成 員:劉紅軍 縣法院副院長
公新民 縣檢察院副檢察長
曲紅文 縣公安局副局長
馬小娟 縣工商局副局長
孫玉超 縣質監局副局長
蔣應超 縣供銷社副主任
蔣少敏 縣畜牧局副局長
楊治生 縣林業局副局長
衛萬江 縣農機局副局長
馬江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