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寧縣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高速公路征地補償資金管理的通知
時間:2012-09-24 10:45:41
來源:本站
寧政文〔2012〕139號
洛寧縣人民政府
關于加強高速公路征地補償資金管理的
通 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盧陽高速公路自西向東貫通洛寧全境,全長83公里,途徑我縣城郊、故縣等10個鄉(鎮)、54個行政村。盧陽高速公路的建設對促進我縣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和加快福民強縣步伐具有重大意義,全縣上下在項目征地、拆遷等方面積極配合,項目進展順利。目前,高速公路項目征地補償金1.6億元已撥入各鄉(鎮)會計核算中心,正在以村為單位進行征地補償。為加強對盧陽高速公路征地補償資金發放的管理,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及時向被占地農戶兌付補償資金
盧陽高速公路征地補償資金要以專項資金管理形式進行嚴格管理。要按照村財鄉管的規定,將補償金由鄉會計核算中心轉入各村賬戶統一管理,不得由村干部個人領取、個人保管。發放底冊存入村會計賬內存檔備查。已經由村干部個人領取的要及時將補償金交回村賬戶管理;已發放的要將發放底冊及時存入村會計賬內存檔備查。要根據實際丈量的征地面積和補償標準發放補償金,不得擅自降低標準少發或扣發補償金。要將補償資金發放情況在村內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二、被征用的村組集體土地補償金要納入村組財務管理
被征用的村、組集體土地補償金,要以專項資金管理形式嚴格管理和使用。村、組集體土地補償金應用于本村的公益事業,不得用于村經費、干部補助、接待等支出。
三、嚴禁截留、挪用征地補償資金
有關鄉(鎮)要按照規定及時撥付盧陽高速公路征地補償金,不得截留、挪用。要專人負責、??顚S?,保證補償金及時、足額兌付到被征地農戶手中。
四、加強對征地補償金管理、兌付和使用情況的監督
縣監察、審計、財政等部門要加強對盧陽高速公路征地補償金撥付、發放和使用的監督。對截留、挪用征地補償資金的要立即糾正,造成嚴重后果和社會影響的,嚴格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已經由村干部個人領取而未發放的,要及時將補償金追繳回村賬戶統一管理。對個別弄虛作假多發或克扣征地補償資金的,除予以糾正外,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盧陽高速公路自西向東貫通洛寧全境,全長83公里,途徑我縣城郊、故縣等10個鄉(鎮)、54個行政村。盧陽高速公路的建設對促進我縣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和加快福民強縣步伐具有重大意義,全縣上下在項目征地、拆遷等方面積極配合,項目進展順利。目前,高速公路項目征地補償金1.6億元已撥入各鄉(鎮)會計核算中心,正在以村為單位進行征地補償。為加強對盧陽高速公路征地補償資金發放的管理,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及時向被占地農戶兌付補償資金
盧陽高速公路征地補償資金要以專項資金管理形式進行嚴格管理。要按照村財鄉管的規定,將補償金由鄉會計核算中心轉入各村賬戶統一管理,不得由村干部個人領取、個人保管。發放底冊存入村會計賬內存檔備查。已經由村干部個人領取的要及時將補償金交回村賬戶管理;已發放的要將發放底冊及時存入村會計賬內存檔備查。要根據實際丈量的征地面積和補償標準發放補償金,不得擅自降低標準少發或扣發補償金。要將補償資金發放情況在村內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二、被征用的村組集體土地補償金要納入村組財務管理
被征用的村、組集體土地補償金,要以專項資金管理形式嚴格管理和使用。村、組集體土地補償金應用于本村的公益事業,不得用于村經費、干部補助、接待等支出。
三、嚴禁截留、挪用征地補償資金
有關鄉(鎮)要按照規定及時撥付盧陽高速公路征地補償金,不得截留、挪用。要專人負責、??顚S?,保證補償金及時、足額兌付到被征地農戶手中。
四、加強對征地補償金管理、兌付和使用情況的監督
縣監察、審計、財政等部門要加強對盧陽高速公路征地補償金撥付、發放和使用的監督。對截留、挪用征地補償資金的要立即糾正,造成嚴重后果和社會影響的,嚴格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已經由村干部個人領取而未發放的,要及時將補償金追繳回村賬戶統一管理。對個別弄虛作假多發或克扣征地補償資金的,除予以糾正外,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二○一二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