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寧縣人民政府護林防火指揮部關于調整指揮部成員單位分包責任區的通知
洛寧縣人民政府護林防火指揮部
關于調整指揮部成員單位分包責任區的通知
寧防指〔2010〕4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護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森林防火部門分工負責制,充分發揮護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的作用,強化對森林防火工作的監督檢查,根據《森林防火條例》、《河南省森林防火責任追究辦法》、《洛陽市森林防火責任追究暫行辦法》、《洛寧縣森林防火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經研究,決定對縣政府護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的工作職責和分包責任區作進一步的調整和明確,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縣政府護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的職責
1、通力協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縣政府護林防火指揮部的整體工作。
2、發生重大森林火災時,按照《洛寧縣森林防火應急預案》,認真履行各自單位承擔的職責,積極投入搶險救災工作。
3、負責監督檢查分包責任區鄉(鎮)人民政府森林防火責任制和防火措施的落實情況,監督檢查《森林防火條例》、《河南省森林防火條例實施辦法》、《河南省森林防火責任追究辦法》、《洛陽市森林防火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對責任區內的火險隱患進行排查,對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意見,督促責任單位限期整改。
4、充分發揮單位和部門優勢,幫助所包鄉(鎮)在森林防火資金及防火物資儲備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每年有計劃幫分包單位辦1—2件實事。
二、成員單位及分包責任區劃分
洛寧縣人民政府護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分包鄉鎮一覽表
三、督查工作要求
從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止為我縣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內成員單位要經常深入分包責任區督查森林防火工作,除縣護林防火指揮部統一組織的督查外,各成員單位在冬季和春季森林防火緊要期到責任區督查的次數分別不能少于兩次。每次督查結束后要及時寫出督查報告,并報縣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督查報告要突出存在問題、不足和督促整改意見。對發現的森林防火隱患要建立森林火災隱患排查檔案,并下發整改通知書,督促責任單位限期整改。對重大森林火災隱患要實行掛牌督辦,并及時將督辦情況上報縣政府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縣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聯系電話:0379——66297865
電子郵箱:LNXFH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