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寧縣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完善產業集聚區推進工作機制的通知
時間:2010-06-30 00:00:00
來源:本站
洛寧縣人民政府
關于建立完善產業集聚區推進工作機制的
通 知
寧政文〔2010〕72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
為促進我縣產業集聚區科學、快速發展,根據省、市有關要求,縣政府決定建立完善洛寧縣產業集聚區推進工作機制,進一步明確各級各部門工作職責,確保各項任務的落實?,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完善縣產業集聚區發展聯席會議制度
縣政府建立完善由縣長、主管副縣長、各有關部門參加的縣產業集聚區發展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原則上每月至少召開2次聯席會議,特殊情況下,可隨時召開。聯席會議主要內容:認真貫徹落實省、市和縣委、縣政府關于產業集群發展的決策部署;研究制定促進產業集聚區發展的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方案;聽取各成員單位工作進展情況匯報,及時研究、協調并解決產業集聚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指導、督促、考核產業集聚區工作。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縣發改委,發改委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成員從縣國土資源局、建設局、環保局、經濟發展局、財政局、統計局、招商局、產業集聚區管委會等有關部門抽調。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研究提出促進產業集聚區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督促落實聯席會議議定事項,組織實施產業集聚區監測考核,定期通報產業集聚區工作進展情況等。
二、明確各部門責任分工
縣發改委:負責擬訂促進產業集聚區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編制、實施發展規劃,擬訂并組織實施年度工作方案,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重大項目聯審聯批,建立完善產業集聚區工作推進督導機制,組織縣產業集聚區項目建設觀摩活動,負責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定期組織召開聯席會議。
縣建設局:負責產業集聚區空間發展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及各項專項規劃的審查及報批工作,協調推進產業集聚區道路、公共客運交通、城市道路照明、供熱、供氣、供水、雨污水處理;協調推進產業集聚區村莊拆遷和改造工作,指導產業集聚區的規劃空間布局、規劃管理。
縣市政管理局:負責產業集聚區垃圾處理、綠化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工作,指導產業集聚區的綠化布局及管理。
縣經濟發展局:負責宣傳、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十大產業振興規劃和產業政策,指導產業集聚區積極承接集群式產業轉移,建立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服務體系,推進設立小額貸款公司和信息平臺建設,指導產業集聚區內企業技術改造、淘汰落后工藝,嚴格限制“兩高一資”(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產業項目入駐,組織開展新型工業化基地創建工作。
縣國土資源局:負責銜接確認產業集聚區用地范圍,擬訂并實施建設用地保障政策,落實年度用地計劃指標,促進土地挖潛改造和節約集約用地,協調推進標準化廠房建設。
縣環保局:負責擬訂并實施促進產業集聚區發展的環保政策,指導審查規劃環評,創新環評管理機制,督促落實環保措施,推進環保設施集合構建和共建共享。
縣科技文化局:負責擬訂并實施產業集聚區技術創新能力建設政策,組織推進技術研發和創新平臺建設,引導加大技術創新投入,組織推動技術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推動技術創新體系建設。
縣財政局:負責擬訂并實施促進產業集聚區發展的財稅政策,指導產業集聚區提高投融資能力,推進投融資平臺建設。
縣招商局:負責擬訂并實施促進產業集聚區發展的招商引資政策,組織推進招商引資工作,指導發展開放型經濟。
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擬訂并實施促進產業集聚區發展的人才培訓和引進政策,組織開展技術和管理人才培訓,組織專家組進行巡回指導,制定實施后備干部和專業人才掛職鍛煉工作方案,建立引進人才“綠色通道”。
縣教育局:負責擬訂并實施產業集聚區職業教育計劃,推動高等院校、示范性高職院校和實訓基地開展定向人才培訓工作。
縣交通局:負責組織協調產業集聚區交通建設,實現區內道路與區外道路互通對接。
縣水利局:負責產業集聚區建設的砂石料供應,協調產業集聚區建設項目做好水土流失治理方案的編制、審批工作,指導產業集聚區內地下水開發利用、防洪、排洪等基礎設施建設工作。
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擬訂并實施促進產業集聚區發展的名牌培育和標準化建設政策,指導推進檢驗監測等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縣統計局:負責擬訂并實施產業集聚區發展監測方案,建立完善統計考核體系,指導組織監測分析,發布統計報告,提出產業集聚區季度及年度考核評價意見。
縣編辦:負責擬訂并實施完善產業集聚區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和政策措施,組織推動管理體制機制創新。
縣供電公司:負責組織推進產業集聚區輸配電設施建設,落實同網同價等電價政策。
三、完善工作推進機制
縣產業集聚區管委會統籌負責產業集聚區的規劃實施、產業發展、要素保障和環境建設,不斷創新體制機制,推進產業集聚區加快發展??h政府成立由主要領導牽頭,分管領導、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產業集聚區推進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產業集聚區規劃建設的領導,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研究協調解決產業集聚區建設發展問題;制定工作方案,推動規劃實施;理順產業集聚區管理體制,整合資源,形成合力;加強目標考核,強化外部環境建設,形成全力推進產業集聚區快速發展的工作機制。
縣產業集聚區要按照“小機構、大服務”的管理模式,加快建立完善獨立的管理機構,明確責任目標,實行節點控制,建立統籌、高效、富有活力的工作機制。
四、建立考核評價機制
縣直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聯席會議的決策部署,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確責任目標,確保各項政策和任務落到實處。
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督促、檢查和協調各鄉(鎮)、各部門工作,定期匯總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反映存在問題,提出工作建議。
縣政府對各鄉(鎮)、各部門任務完成情況進行年度考核,對成績突出的給予表彰,對工作進展緩慢或措施不力的給予通報批評。
二○一○ 年六月二十一日
關于建立完善產業集聚區推進工作機制的
通 知
寧政文〔2010〕72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
為促進我縣產業集聚區科學、快速發展,根據省、市有關要求,縣政府決定建立完善洛寧縣產業集聚區推進工作機制,進一步明確各級各部門工作職責,確保各項任務的落實?,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完善縣產業集聚區發展聯席會議制度
縣政府建立完善由縣長、主管副縣長、各有關部門參加的縣產業集聚區發展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原則上每月至少召開2次聯席會議,特殊情況下,可隨時召開。聯席會議主要內容:認真貫徹落實省、市和縣委、縣政府關于產業集群發展的決策部署;研究制定促進產業集聚區發展的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方案;聽取各成員單位工作進展情況匯報,及時研究、協調并解決產業集聚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指導、督促、考核產業集聚區工作。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縣發改委,發改委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成員從縣國土資源局、建設局、環保局、經濟發展局、財政局、統計局、招商局、產業集聚區管委會等有關部門抽調。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研究提出促進產業集聚區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督促落實聯席會議議定事項,組織實施產業集聚區監測考核,定期通報產業集聚區工作進展情況等。
二、明確各部門責任分工
縣發改委:負責擬訂促進產業集聚區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編制、實施發展規劃,擬訂并組織實施年度工作方案,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重大項目聯審聯批,建立完善產業集聚區工作推進督導機制,組織縣產業集聚區項目建設觀摩活動,負責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定期組織召開聯席會議。
縣建設局:負責產業集聚區空間發展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及各項專項規劃的審查及報批工作,協調推進產業集聚區道路、公共客運交通、城市道路照明、供熱、供氣、供水、雨污水處理;協調推進產業集聚區村莊拆遷和改造工作,指導產業集聚區的規劃空間布局、規劃管理。
縣市政管理局:負責產業集聚區垃圾處理、綠化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工作,指導產業集聚區的綠化布局及管理。
縣經濟發展局:負責宣傳、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十大產業振興規劃和產業政策,指導產業集聚區積極承接集群式產業轉移,建立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服務體系,推進設立小額貸款公司和信息平臺建設,指導產業集聚區內企業技術改造、淘汰落后工藝,嚴格限制“兩高一資”(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產業項目入駐,組織開展新型工業化基地創建工作。
縣國土資源局:負責銜接確認產業集聚區用地范圍,擬訂并實施建設用地保障政策,落實年度用地計劃指標,促進土地挖潛改造和節約集約用地,協調推進標準化廠房建設。
縣環保局:負責擬訂并實施促進產業集聚區發展的環保政策,指導審查規劃環評,創新環評管理機制,督促落實環保措施,推進環保設施集合構建和共建共享。
縣科技文化局:負責擬訂并實施產業集聚區技術創新能力建設政策,組織推進技術研發和創新平臺建設,引導加大技術創新投入,組織推動技術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推動技術創新體系建設。
縣財政局:負責擬訂并實施促進產業集聚區發展的財稅政策,指導產業集聚區提高投融資能力,推進投融資平臺建設。
縣招商局:負責擬訂并實施促進產業集聚區發展的招商引資政策,組織推進招商引資工作,指導發展開放型經濟。
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擬訂并實施促進產業集聚區發展的人才培訓和引進政策,組織開展技術和管理人才培訓,組織專家組進行巡回指導,制定實施后備干部和專業人才掛職鍛煉工作方案,建立引進人才“綠色通道”。
縣教育局:負責擬訂并實施產業集聚區職業教育計劃,推動高等院校、示范性高職院校和實訓基地開展定向人才培訓工作。
縣交通局:負責組織協調產業集聚區交通建設,實現區內道路與區外道路互通對接。
縣水利局:負責產業集聚區建設的砂石料供應,協調產業集聚區建設項目做好水土流失治理方案的編制、審批工作,指導產業集聚區內地下水開發利用、防洪、排洪等基礎設施建設工作。
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擬訂并實施促進產業集聚區發展的名牌培育和標準化建設政策,指導推進檢驗監測等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縣統計局:負責擬訂并實施產業集聚區發展監測方案,建立完善統計考核體系,指導組織監測分析,發布統計報告,提出產業集聚區季度及年度考核評價意見。
縣編辦:負責擬訂并實施完善產業集聚區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和政策措施,組織推動管理體制機制創新。
縣供電公司:負責組織推進產業集聚區輸配電設施建設,落實同網同價等電價政策。
三、完善工作推進機制
縣產業集聚區管委會統籌負責產業集聚區的規劃實施、產業發展、要素保障和環境建設,不斷創新體制機制,推進產業集聚區加快發展??h政府成立由主要領導牽頭,分管領導、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產業集聚區推進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產業集聚區規劃建設的領導,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研究協調解決產業集聚區建設發展問題;制定工作方案,推動規劃實施;理順產業集聚區管理體制,整合資源,形成合力;加強目標考核,強化外部環境建設,形成全力推進產業集聚區快速發展的工作機制。
縣產業集聚區要按照“小機構、大服務”的管理模式,加快建立完善獨立的管理機構,明確責任目標,實行節點控制,建立統籌、高效、富有活力的工作機制。
四、建立考核評價機制
縣直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聯席會議的決策部署,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確責任目標,確保各項政策和任務落到實處。
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督促、檢查和協調各鄉(鎮)、各部門工作,定期匯總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反映存在問題,提出工作建議。
縣政府對各鄉(鎮)、各部門任務完成情況進行年度考核,對成績突出的給予表彰,對工作進展緩慢或措施不力的給予通報批評。
二○一○ 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