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洛寧縣迎國慶保安全促和諧消防安全百日清查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
時間:2009-11-27 00:00:00
來源:本站
寧政〔2009〕54號
洛寧縣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洛寧縣迎國慶保安全促和諧消防
安全百日清查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縣直各單位:
現將《洛寧縣“迎國慶、保安全、促和諧”消防安全百日清查整治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自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日
洛寧縣“迎國慶、保安全、促和諧”消防安全
百日清查整治行動方案
為切實做好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60周年消防安全保衛工作,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全縣火災形勢持續穩定,根據公安部和省、市消防安全百日清查整治行動統一部署,縣政府決定從7月20日至10月10日,在全縣開展“迎國慶、保安全、促和諧”消防安全百日清查整治行動,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如下行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消防法律法規和公安部、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關于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圍繞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顯著提高、火災總量尤其是亡人火災數量保持在較低水平的“一高一低”目標,動員和發動社會一切力量,切實加大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消防宣傳教育和滅火救援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災隱患和火災危害,提升全社會防控火災能力,確保不發生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和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確保全縣火災形勢持續穩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60周年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此次整治行動的領導,縣政府成立縣消防安全百日清查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縣委常委、縣政府黨組副書記、公安局局長張廷璞任組長,縣政府副縣長李耀波、韓國平、范永平、周永偉、袁金懷、王燁任副組長,縣防火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消防大隊,消防大隊教導員劉韜任辦公室主任。
三、攻堅目標
通過消防安全百日清查整治行動,努力實現五項攻堅目標:
1.火災形勢持續平穩,亡人火災繼續保持在較低水平,不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
2.火災隱患整治效果明顯,縣政府掛牌督辦隱患8月底前銷案;
3.公眾聚集場所專項整治成果進一步鞏固,排查出來的火災隱患8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
4.重點防控工作強力推進,1家較大型公共娛樂場所、8家示范單位消防安全基本達標,1個大型倉庫專職消防隊建設任務完成100%;
5.基礎防控工作全面加強,全縣40%的鄉(鎮)街道達到網格精細化管理標準,36塊消防宣傳櫥窗建設任務全部完成。
四、工作重點
(一)集中排查治理火災隱患。以公共娛樂、賓館飯店、商場市場、寄宿制學校、醫院、養老院、幼兒園、宗教場所、車站、勞動密集型企業等人員密集場所,生產、儲存、銷售、運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單位,住宿與生產、儲存或經營合用的“三合一”場所和城鄉接合部“九小場所”為重點,深入開展排查整治,適時組織集中清查、夜查,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災隱患。
(二)深入推進重點防控工作。督促指導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等重點單位,嚴格用火用電控制,嚴格疏散設施管理,嚴控場所留宿人員,嚴查可燃易燃裝修,嚴抓設備維護保養,堅決預防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大力實施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推動全縣較大型公共娛樂場所、示范單位,達到省防火安全委員會制定的消防安全管理標準,并在全社會推開。加快河南省0310糧食儲備庫專職消防隊建設進度,達到有不少于1輛消防車、有不少于6名專職隊員、有固定的執勤場所、有可靠的經費保障的“四有標準”。
(三)強力推進基礎防控工作。大力推行網格精細化管理,以村委會、街道為基本單元細分網格,明確專職消防管理人員,定期開展防火檢查和消防宣傳教育,在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設立警示標牌,實行消防安全標牌管理,力爭40%的鄉(鎮)街道達到網格精細化管理標準。進一步提升現有鄉(鎮)多種形式消防隊建設檔次,推動故縣鄉專職消防隊建隊進度,確保年底建成投入執勤。推廣“巡消合一”、“保消合一”工作模式,對巡防隊員、保安人員開展全員消防安全培訓,積極推行重點單位消防保安派駐制度。
(四)切實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緊緊圍繞《消防法》的宣傳貫徹,發動廣播、電視等各類媒體,利用各種宣傳手段,深入開展消防宣傳“五進”、“三提示”活動,做到廣播有聲音、電視有節目、網絡有陣地、街道有標語、單位有標識,在全社會形成濃厚的消防宣傳氛圍。要配合“平安中原”集中清查整治行動,開展代號為“中原旋風”的消防宣傳專項行動,追蹤整治動態,曝光火災隱患,公布典型案例查處結果,全面掀起消防宣傳教育高潮。要制定消防宣傳櫥窗建設標準,在縣城繁華地段、大型商場、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建立消防宣傳櫥窗,全縣建成消防宣傳櫥窗數量不少于任務數的80%。大力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工作,按照《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規定》,對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控制室值班人員以及電工、焊工等特殊工種人員進行全面培訓,對參加各類慶?;顒拥墓ぷ魅藛T進行一次全員消防安全培訓,達到會查改火災隱患、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引導人員疏散的“三會”要求。
(五)全面做好滅火救援準備工作??h公安消防大隊要按照“五個第一時間”的要求,從人員、裝備、訓練、預案等方面,切實做好滅火救援各項準備工作。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尤其是公眾聚集場所單位逐一進行再熟悉,進一步修訂完善滅火救援預案。要加強與社會聯動單位的協同配合,重點選取易燃易爆、人員密集場所等類型的單位,有針對性地開展實地、實戰、實裝演練,每一類單位演練率不能低于總數的80%。要嚴格落實戰勤保障措施,加大裝備配備力度,完善城市消防裝備功能,形成應對特殊火災需要的持久的、有效的戰斗力。要督促指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制定完善單位內部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普遍開展一次演練,切實提高單位自防自救能力。
五、整治措施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要嚴格執行消防法律法規,依法查處消防違法違規行為。對嚴重違法行為,要切實做到“九個一律”:
1.對應當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核、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審核、驗收或審核、驗收不合格,擅自施工、投入使用的,一律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并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
2.對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經檢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營業的,一律責令停止使用、停產停業,并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
3.對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障礙物的,拒不改正的,一律強制清理或拆除;
4.對違反有關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生產、儲存、運輸、銷售、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品的,非法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違反消防安全規定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的,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5.對住宿與生產、儲存或經營合用的“三合一”場所,凡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一律責令停產停業,并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6.對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或者未與居住場所保持安全距離的,一律責令停產停業,并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7.對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一律責令改正,并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8.對存在火災隱患,不及時消除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一律予以臨時查封,屬經通知后未采取措施的并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9.對逾期不執行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產停業等決定的,一律依法強制執行。
六、工作方法
(一)全面排查。行動期間,按照“誰領導、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由縣政府各部門,對縣域內各單位、場所進行全面排查整治,逐一發放《社會單位自查整改報告和消防安全承諾書》,現場檢查情況由檢查單位當場下發《全縣“迎國慶、保安全、促和諧”消防安全百日清查整改行動督辦通知書》,限期整改。具體分組和工作職責如下:
第一組
組 長:張廷璞
副組長:王周芳
成員單位:縣監察局、安監局、建設局、工商局、廣電局、消防大隊
工作職責:負責做好新、改、擴建工程項目,住宿、經營、儲存為一體的“三合一”、“二合一”商業店鋪的消防安全和排查整治。同時,定期不定期對各系統、各鄉(鎮)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抽查、明查暗訪,及時掌握各檢查小組檢查情況,指導協調專項行動開展。
第二組
組 長:李耀波
副組長:王峰
成員單位:縣民政局、民族宗教局、消防大隊
工作職責:負責養老院和宗教活動場所的消防安全和排查治理。
第三組
組 長:韓國平
副組長:吳總民
成員單位:縣糧食局、藥監局、消防大隊
工作職責:負責糧食儲備、銷售場所、醫藥食品等方面的消防安全和排查治理。
第四組
組 長:范永平
副組長:李合威
成員單位:縣科技文化局、教育局、衛生局、旅游局、公安局、消防大隊
工作職責:負責影劇院、歌舞廳、KTV、迪廳、酒吧、網吧、電子游藝廳、桑拿浴室;旅游景區、文物古建筑及周邊商業店鋪;醫院及藥店、寄宿制學校、托兒所、幼兒園等方面的消防安全和排查治理。
第五組
組 長:周永偉
副組長:石五軍
成員單位:縣煙草局、農業局、林業局、公安局、消防大隊
工作職責:負責煙草、農林等方面的消防安全和排查治理。
第六組
組 長:袁金懷 王燁
副組長:高留虎
成員單位:縣商務局、公安局、消防大隊
工作職責:負責商場(超市)、市場、賓館、飯店等方面的消防安全和排查治理。
(二)單位自查。發動社會各單位開展全面自查,對存在的火災隱患,能夠立即整改的,必須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須落實整改責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7月底前,各社會單位要在自查自改的基礎上,按照消防分級管理的要求,向轄區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及主管部門遞交自查整改報告和消防安全承諾書。
(三)集中清查。全縣公安機關要統一行動,組織治安、法制、消防、派出所等警種,分別集中10天時間,開展代號為“平安中原”的消防安全清查整治行動,嚴懲違法違規行為,對發現的問題,由消防部門或轄區公安派出所下發相應法律文書,責令當場或限期整改。
1.“平安中原”1號行動:7月20日至29日,重點整治生產、儲存、銷售、運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單位火災隱患,嚴防高溫季節火災、爆炸事故發生;
2.“平安中原”2號行動:8月17日至26日,對住宿與生產、儲存或經營合用的“三合一”場所,城鄉結合部及城中村的小餐館、小旅店、小網吧、小洗浴、小維修、小美容美發、小歌舞娛樂、小幼兒園、小集貿市場、小生產加工作坊等“十小”場所逐一進行摸底排查,徹底整改火災隱患,防止小火釀成大災;
3.“平安中原”3號行動:9月21日至30日,重點整治賓館飯店、商場市場、公共娛樂、勞動密集型企業、宗教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采取白天查與夜間查相結合的方法,嚴懲堵塞通道、鎖閉出口、超員營業等習慣性違法行為,確?;馂男蝿莘€定。
(四)層層督查??h政府要將消防安全百日清查整治行動納入政務督查內容,組織有關部門成立聯合督查組,采取分工負責、分片包干的辦法,層層開展監督抽查,督促落實各項工作措施。各行業、系統內部要結合行業、系統特點,組織開展督查、互查??h防火安全委員會要及時組織督察隊對轄區單位、場所進行督查指導。對督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向縣政府發送督辦通知書(樣式附后),并跟蹤督促整改。
七、工作步驟
消防安全百日清查整治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7月20日至7月25日)??h政府召開會議,對消防安全百日清查整治行動進行安排部署。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成立領導組織,建立工作機制,層層召開會議進行部署,縣政府、各鄉(鎮)逐級簽訂責任書。
(二)臨戰攻堅階段(7月26日至9月10日)。按照專項行動確定的攻堅目標和任務,深入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強化社會宣傳教育培訓,落實各項滅火救援準備工作,全面提升社會火災防控水平。
(三)決戰決勝階段(9月11日至10月10日)。對前期工作進行分析、梳理,緊盯影響火災形勢穩定的關鍵環節、重點單位和要害部位,加強監護,死看硬守。全力以赴整治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堅決預防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全縣火災形勢穩定。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鄉(鎮)、各有關單位要從講政治、促發展、保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60周年消防安全保衛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把消防安全工作擺到重要位置,明確任務,細化目標,強力督導,狠抓落實。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分管領導要具體協調,推動消防安全百日清查整治行動深入開展。
(二)齊抓共管,密切配合。各行業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消防安全職責,自覺加強本行業、本系統的消防安全管理,督導下屬機構和單位扎實開展消防安全工作。公安、消防、文化、工商、安監等部門要對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進行“回頭看”,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監管長效機制,防止火災隱患反彈。公安機關要切實加強對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的督導,充分發揮基層公安派出所布點多、情況熟的優勢,把火災防范工作延伸到鄉(鎮)和廣大農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要發揮主力軍作用,加大消防執法力度,尤其是對無視群眾生命安全的嚴重違法行為,要充分運用行政拘留、臨時查封、強制執行等手段,重拳出擊,快查快辦,始終保持整治火災隱患的高壓態勢。
(三)明確責任,嚴格追究。各相關部門要切實履行消防工作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要嚴格責任追究,百日清查整治行動期間,凡發生有較大影響火災事故的,堅決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責任;凡發生亡人火災的,實行消防工作評先“一票否決”。
各鄉(鎮)、各有關單位專項行動工作信息及《洛寧縣“迎國慶、保安全、促和諧”消防安全百日清查整治行動情況統計表》應于每月13日、28日前報縣百日清查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電話:66230351)。
附件:1.洛寧縣“迎國慶、保安全、促和諧”消防安全百日
清查整治行動情況統計表
2.洛寧縣“迎國慶、保安全、促和諧”消防安全百日
清查整治行動督辦通知書
3.社會單位自查整改報告和消防安全承諾書
附件1
洛寧縣“迎國慶、保安全、促和諧”消防安全百日清查整治行動統計表
填報單位: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各部門、派出所重視情況 |
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情況 |
消防執法情況 | |||||||||||||
領導
批示
(次) |
召開
會議
(次) |
下發
文件
(個) |
領導
帶隊
檢查
(次) |
派出檢
查組
(個) |
出動檢
查人員
(人) |
檢查
單位
(家) |
發現火
災隱患
(處) |
督促整
改火災
隱患
(處) |
政府掛
牌督辦
重大火
災隱患
銷案
(處) |
罰款
(萬元) |
責令
“三?!?/div>
(家) |
行政
拘留
(人) |
臨時
查封
(處) |
強制
執行
(起) |
強制清
理或拆
除
(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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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宣傳教育情況 |
滅火救援工作情況 | ||||||||||||||
媒體開
設專欄
(個) |
中央級媒
體上稿
(篇) |
省級媒
體上稿
(篇) |
市級媒
體上稿
(篇) |
消防站接待參觀群眾
(人) |
電視播出消防
公益廣告
(條次) |
發放消防宣傳品和資料(份) |
發送消防知識短信(條) |
設置消防宣傳櫥窗 (塊) |
培訓社會單位從業人員
(人) |
開展重點
單位“六
熟悉”
(個) |
公安消防部隊開展實地滅火演練 | ||||
總數
(次) |
高層
建筑
(次) |
地下
工程
(次) |
石油
化工
(次) |
人員密
集場所
(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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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此表每月13日、28日上報,填報數據應為累計數。 |
審批人: 填報人: 手機:
附件2
洛寧縣“迎國慶、保安全、促和諧”消防安全
百日清查整治行動督辦通知書
督查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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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督查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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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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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
查
發
現
的
內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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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
改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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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督查單位負責人簽名 |
| |
說明:此表一式兩份,督查和被督查單位各存一份,整改情況由被督查單位按要求上報督查單位。
附件3
附件3
社會單位自查整改報告和消防安全承諾書
我單位已按照《洛寧縣“迎國慶、保安全、促和諧”消防安全百日清查整治行動方案》要求,全面進行了自查整改,并就消防安全工作作出以下承諾:
1.嚴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
2.認真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3.落實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認真開展“三會一標”建設。
4.加強防火檢查、巡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嚴格火源、電源管理,杜絕違章用火、用電現象。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7.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并確保完好有效。
8.制定切實可行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百日清查整治行動期間,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消防演練。
承諾單位:
承 諾 人:
承諾時間:
注:此承諾書一式3份,由單位負責人填寫并簽名,填報單位和上級主管部門各存1份,報當地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機關消防機構1份。
主題詞:公安 消防 方案 通知
洛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09年7月20日印發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