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寧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洛寧縣公眾聚集場所易燃可燃裝修材料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 知
時間:2009-05-27 00:00:00
來源:本站
寧政〔2009〕24號
洛寧縣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洛寧縣公眾聚集場所易燃可燃裝修
材料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洛寧縣公眾聚集場所易燃可燃裝修材料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自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二OO九年三月一日
洛寧縣公眾聚集場所易燃可燃裝修材料消防
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根據2009年2月13日全國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緊急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洛陽市公安局、文化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洛陽市公眾聚集場所易燃可燃裝修材料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洛公通〔2009〕28號)有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縣政府決定在全縣范圍組織開展公眾聚集場所易燃可燃裝修材料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維護火災形勢持續穩定為目標,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公眾聚集場所火災隱患,切實改善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條件,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事故,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為第26屆世界郵展、第27屆牡丹花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60周年大慶等重要活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組織領導
縣政府成立公眾聚集場所易燃可燃裝修材料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h委常委、縣政府黨組副書記張廷璞為組長,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王周芳、公安局副局長張效華、公安消防大隊教導員劉韜任副組長,縣科技文化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公安消防大隊等單位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公安消防大隊,公安消防大隊教導員劉韜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整治時間
2009年3月1日至4月30日。
四、整治目標
此次專項整治要達到“六個一,六個百分百”的目標:建立一份底冊,登記率達到100%;上報一份整改報告,自查整改率達到100%;對從業人員開展一輪上崗培訓,培訓率達到100%;對裝飾裝修材料開展一次普查,合格率達到100%;對建筑消防設施組織一次檢測,完好率達到100%;對場所證照進行一次普查,齊全率達到100%。
五、整治范圍
此次整治范圍為影劇院、舞廳、賓館、飯店、餐館、茶館、網吧、洗浴館、健身房等公眾聚集場所。
六、整治重點
1.消防行政許可情況。場所是否經過消防審核、驗收和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是否存在無證經營現象;
2.建筑內部裝修裝飾情況。場所內頂棚、墻面、地面裝修材料以及窗簾、幕布的燃燒性能等級是否符合《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等國家標準要求;是否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進行裝修;使用的阻燃制品是否符合《公共場所阻燃制品及組件燃燒性能要求和標識》要求;是否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處使用容易誤導疏散的玻璃、鏡子等進行裝修;
3.建筑消防設施運行情況。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必須做末端試水試驗,室內消火栓必須做消火栓栓口靜水壓力、出水壓力測試,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必須進行主備電源切換及火災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報警測試,滅火器材必須檢查設置品種、數量以及是否滿足壓力要求;
4.安全疏散設施及管理情況。場所疏散總寬度、每個安全出口或疏散樓梯寬度、最遠疏散距離是否符合要求;疏散樓梯設置形式是否符合規定;疏散指示標志、火災事故應急照明數量、照度等是否符合規定;有無鎖閉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現象;緩降器等逃生器材設置是否符合規定;
5.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健全;消防控制室人員是否雙人值班、持證上崗;員工是否經過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是否制定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較大型公共娛樂場所是否明確了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了至少10人的專職消防、保安隊伍;“三會一標”建設是否符合規定;是否在疏散通道的顯著位置和消費場所設立了“三提示”宣傳標牌和專欄;
6.技術防范措施應用情況?;鹁療艄怙@示裝置是否安裝;卡拉OK廳及其包房內是否按照公安部《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設置聲音或視像警報裝置;需要實施出入控制的安全出口是否設置安全控制與報警逃生門鎖系統;是否聯入城市消防安全遠程監控中心。
七、整治措施
1.凡未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擅自開業的,一律予以關閉,并對直接負責的經營管理人員予以行政拘留,縣科技文化、工商部門吊銷其相關證照;
2.凡營業期間鎖閉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的,一律對經營管理人員予以行政拘留;
3.凡自動消防設施損壞、關閉或無法正常運行,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改;
4.凡營業期間違法使用明火、燃放煙花爆竹的,一律對有關責任人員予以行政拘留;
5.凡消防安全制度不建立、消防安全責任不落實、員工不具備基本消防安全素質的,一律依法責令限期改正;
6.凡公共娛樂場所設置在居民樓、圖書館和危險化學品倉庫毗鄰建筑內以及建筑地下二層(含二層)以下的,一律責令停業、限期搬遷;
7.凡公共娛樂場所消費人員超過核定人數的,一律予以清理,并責令停業整頓;
8.凡公共娛樂場所有人員擅自留宿的,一律予以清理,并嚴肅追究管理人員責任;
9.凡公共娛樂場所采用聚氨酯類泡沫塑料等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的,一律責令停業整改,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縣科技文化、工商部門要吊銷其娛樂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采用其他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材料裝修裝飾的,責令限期改正;
10.凡采用的阻燃制品無阻燃標識或《阻燃制品標識使用證書》,不能證明其燃燒性能等級的,應進行抽樣送檢。檢驗不合格的,一律限期拆除。
八、方法步驟
(一)全面部署階段(3月1日至3月10日)??h公安、科技文化、工商、安監等部門要成立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機構,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職責,迅速部署開展工作。要組織召開轄區內所有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會議,對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動員和部署,并在主要媒體公告專項治理工作時間、范圍、標準和要求,營造專項治理社會氛圍。在整治行動中,消防部門和公安派出所要嚴格按照《消防監督網格等級管理建設方案》(洛公通〔2008〕20號)要求,將責任落實到人。派出所民警分包社區和行政村,對分包網格內所列管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全面負責,并負責指導社區和行政村開展消防工作。
(二)自查整改階段(3月11日至3月20日)。各公眾聚集場所要逐條對照方案內容,立即開展自查整改,在顯眼、醒目位置張貼《河南省公安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工作的通告》,并在疏散通道的顯著位置和消費場所設立“三提示”宣傳標牌和專欄。自查期間,要對發現問題進行歸納匯總,安排專人、??钸M行整改;要委托具備資質的設施檢測機構,對建筑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全面檢測,合格的張貼《檢測合格證》。自查整改結束后,要向此次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呈報《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自查整改報告表》(附件1)及《2009年公眾聚集場所易燃可燃裝修材料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基本情況登記表》(附件2)。
(三)排查整治階段(3月21日至4月20日)??h公安、消防、科技文化、工商、安監、建設等部門要對照各自職責認真履行職能,對轄區公眾聚集場所消防行政許可文件、娛樂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辦理情況進行集中核查,全面澄清公眾聚集場所底數,并全部登記建檔,填寫《洛陽市公眾聚集場所底數登記表》。在此基礎上,對照專項整治的重點內容對轄區公眾聚集場所進行逐一排查。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要責令責任單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責任單位落實整改方案、整改責任、整改措施、整改時間和整改資金,制定應急預案;對單位難以自行完成整改的,要提請掛牌督辦,確保按期消除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嚴格落實工作責任,按照“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對排查的每處公眾聚集場所均要如實記載檢查人員的姓名、檢查時間、檢查發現的問題和提出的整改意見,并存檔備查。
(四)檢查驗收階段(4月21日至4月30日)??h公安、科技文化、工商、安監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對整治不到位、公眾聚集場所存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的場所,要責令重新組織排查整治;對專項治理工作組織不力、措施不落實的部門和單位,要劃清責任,嚴格倒查,嚴肅追究相關監管部門和人員的責任。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治理工作進行總結,對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予以通報表彰,對措施不落實的要予以通報批評。
九、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h政府組織開展公眾聚集場所易燃可燃裝修材料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是確保第26屆世界郵展、第27屆牡丹花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60周年大慶等重要活動消防安全的重要舉措。全縣各級各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堅決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疲勞厭戰情緒,發揚頑強拼搏、連續作戰的優良作風,以更高的標準、更大的力度,全力抓好各項工作落實,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
二要嚴密組織。各鄉(鎮)、各有關單位要結合各自實際,迅速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確定工作重點,細化工作要求,明確職責分工,健全工作機制,周密部署,層層發動,全力推動各項整治措施落實。各級領導同志要切實轉變作風,深入一線,靠前指揮,推動工作深入開展。
三要強化宣傳。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要對行動情況進行跟蹤報道,對重大火災隱患和嚴重違法違規單位予以曝光,形成強大的宣傳攻勢和濃厚的輿論氛圍。要充分利用消防宣傳車、大型廣告牌、燈箱廣告等現代傳媒工具,廣泛開展消防安全常識宣傳。對存在火災隱患的單位和場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和違法違規人員除依法處理外,還要舉辦強制性的消防安全培訓班,切實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識。
四要嚴格執法。各鄉(鎮)和各有關單位要組織專門力量,對集中行動整治范圍內的所有單位和場所進行拉網式排查,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檢查發現的違法違章行為,縣公安、消防、監察、安監、工商、科技文化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該吊銷營業執照的堅決吊銷執照,該取締的要堅決取締,對不符合建筑消防安全規定的要堅決制止或強制拆除。各鄉(鎮)公安派出所要切實負責,對轄區有關場所消防隱患進行全面排查,縣公安消防大隊負責業務指導,對違反《消防法》、《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又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嚴懲。整治期間,對工作不力,敷衍應付,以致措施不落實、整改不徹底的,縣監察部門要嚴格追究相關人員責任;造成火災事故的,對有關領導和相關人員堅決從嚴從重處理。
附件:1.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自查整改報告表
2.2009年公眾聚集場所易燃可燃裝修材料消防安全
專項整治基本情況登記表
附件1
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自查整改報告表
填報單位蓋章: 填報時間: 年 月 日
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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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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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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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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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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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散總寬度(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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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出口數量(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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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自 查 內 容 |
自查結果 | ||||
1 |
各種證照是否齊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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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是否張貼《河南省公安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工作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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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出口有無鎖閉現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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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是否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進行裝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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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頂棚、墻面、地面裝修材料以及窗簾、幕布等是否有阻燃標識及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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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防火門能否正常啟、閉,閉門器是否完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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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利用手動按鈕能否啟動防火卷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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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消防控制室交接班記錄是否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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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火災報警控制器、聯動控制器、層顯(或區域控制器)、手動報警按鈕等是否處于正常完好狀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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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消防泵能否正常啟動,遠距離啟泵按鈕能否啟動消防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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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對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進行末端放水試驗,水流指示器和壓力開關的報警功能、自動啟泵功能和信號顯示是否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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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對室內消火栓進行放水試驗,消火栓、消防水帶、消防水槍連接是否牢靠,水壓是否正常,有無漏水現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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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能否通過自動方式打開排煙口、啟動送風機、排煙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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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消防事故廣播是否處于完好狀態,從背景音樂狀態下能否強切至事故應急廣播狀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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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緊急情況下,能否及時將卡拉OK房間的畫面、音響消除,播送火災警報,引導人員安全疏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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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滅火器有無嚴重銹蝕、變形,生產廠名稱、出廠年月是否能夠識別;壓力指示器的指針是否指示在綠色區域范圍內,保險銷、鉛封(塑料帶、線封)是否完好無損;如使用干粉滅火器,是否為ABC類干粉滅火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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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場所內疏散指示標志是否沿疏散走道、墻面或主要疏散路線連續設置。是否達到以下要求:地面設置時,各標志間距不大于3m,墻面設置時,間距不大于5 m,標志中心線距室內地坪不大于0.3m; |
|
18 |
消防應急燈具的安裝位置是否符合要求,切斷消防應急燈具的主電源后,是否立即轉入應急狀態,主電源恢復后,是否能自動恢復到主電工作狀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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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員工是否經過消防安全培訓,消防控制室人員是否持證上崗,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是否符合單位實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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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能否加強單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確保整治期間不發生火災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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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情況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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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09年公眾聚集場所易燃可燃裝修材料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基本情況登記表
場所
基本
情況 |
場所名稱 |
|
場所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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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處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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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層數 |
| |||
權屬(物業)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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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地址 |
| |||
消防安全責任人 |
|
消防安全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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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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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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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處
建筑
情況 |
建筑高度(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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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火等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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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面積(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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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層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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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面積(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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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層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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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所
性質 |
影劇院 |
□ |
禮堂 |
□ | ||
錄像廳 |
□ |
舞廳 |
□ | |||
卡拉OK(KTV) |
□ |
夜總會 |
□ | |||
酒吧 |
□ |
咖啡廳 |
□ | |||
具有娛樂功能的餐館、茶館 |
□ |
網吧 |
□ | |||
游藝場所 |
□ |
洗浴館 |
□ | |||
保齡球館 |
□ |
旱冰場 |
□ | |||
健身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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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消防
設施 |
滅火器 |
有□ 無□ |
是否完好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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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消火栓系統 |
有□ 無□ |
是否完好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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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
有□ 無□ |
是否完好 |
是□ 否□ |
| |||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
有□ 無□ |
是否完好 |
是□ 否□ |
| |||
機械防煙系統 |
有□ 無□ |
是否完好 |
是□ 否□ |
| |||
機械排煙系統 |
有□ 無□ |
是否完好 |
是□ 否□ |
| |||
應急照明 |
有□ 無□ |
是否完好 |
是□ 否□ |
| |||
疏散指示標志 |
有□ 無□ |
是否完好 |
是□ 否□ |
| |||
室內
裝修
材料 |
頂棚 |
不燃□ |
難燃□ |
可燃□ |
易燃□ |
| |
墻面 |
不燃□ |
難燃□ |
可燃□ |
易燃□ |
| ||
地面 |
不燃□ |
難燃□ |
可燃□ |
易燃□ |
| ||
消防
行政
許可
情況 |
是否通過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 |
是□ 否□ | |||||
是否通過消防驗收 |
是□ 否□ | ||||||
是否通過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 |
是□ 否□ | ||||||
主題詞:公安 消防 整治 方案 通知
洛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09年3月1日印發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