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寧縣人民政府關于開展全縣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復核認定實行分類施保工作的通知
時間:2009-05-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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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政〔2009〕32號
洛寧縣人民政府
關于開展全縣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復核認定實行分類施保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完善我縣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推動農村低保工作實現制度化、規范化,做到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分類施?!?,依據《國務院關于在全國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和省、市政府農村低保工作要求和部署,縣政府決定從2009年5月13日至6月10日對全縣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簡稱農村低保)對象進行復核認定實行分類施保,并從7月1日起按分類施保標準予以保障?,F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進一步增強做好農村低保復核認定實行分類施保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農村低保是我國社會救助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障農村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線。2006年以來,我縣初步建立了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緩解了農村困難群眾生活困難,受到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充分認可。但是,在農村低保工作中,還存在著一定問題和不足,個別地方騙保、冒領等現象仍有發生,形成了新的不穩定因素。按照國務院和省、市政府工作部署,今年要進一步完善農村低保制度,全面實行分類施保,適度擴大農村低保覆蓋面,這不僅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統籌城鄉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也是維護農村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權益、解決當前農村困難群眾最關心最現實最直接的利益問題的需要,更是貫徹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密切黨和人民血肉聯系的需要。為此,各鄉(鎮)和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進一步做好農村低保對象復核認定實行分類施保工作的重大意義,切實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分解目標,強化監督,統籌安排,強力推進,于6月10日前完成農村低保對象復核認定實施分類施保各項工作任務。
二、嚴格程序,規范操作,扎實開展農村低保對象復核認定工作
農村低保對象復核認定工作專業性強,工作量大??h民政局要成立農村低保復核認定工作指導組,實行指導組分包鄉(鎮)制度;各鄉(鎮)政府要在指導組的指導下,對本轄區原有和今年新申請的農村低保對象進行拉網式入戶調查,填寫入戶調查表,重新審查確定農村低保對象。鄉(鎮)入戶調查率要達到100%,指導組對各鄉(鎮)入戶調查情況進行抽查,抽查入戶率不能低于50%。入戶調查的工作重點:一是查清不符合條件的低保對象。包括家庭人均年收入明顯高于農村低保標準的家庭和已死亡的低保對象;二是摸清低保對象的家庭經濟狀況,合理確定農村低保對象類別,為實行分類施保提供依據;三是將收入較低的老弱病殘,靠自身努力無法改變貧窮狀況的家庭列為重點保障對象。要通過“看、問、查、核”、“公開公示”等方法方式,合理確定救助類別,落實分類施保制度。對不符合低保條件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堅決予以清除,確保農村低保政策的嚴肅性。
各鄉(鎮)要督促轄區各行政村,在鄉(鎮)包村工作人員的指導下成立評議小組,在入戶調查的基礎上,按照農村低保申報程序公正合理地評議低保申請對象,并將評議結果在村內張榜公示7天。對公示后群眾無異議的低保申請對象,由鄉(鎮)包村工作人員、村兩委負責人、評議小組成員聯合簽字后上報鄉(鎮)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對各村上報的低保申請對象情況進行復核認定后,由縣民政局包鄉(鎮)人員、鄉(鎮)長聯合簽字后報縣民政局審核??h民政局要在嚴格審查審核的基礎上,對擬批準低保申請對象在各鄉(鎮)、各行政村再次進行公示7天,群眾無異議后再行確認,納入農村低保范圍。
三、建立長效機制,完善低保制度,實行分類施保
(一)保障人員的分類
根據原有和新增農村低保待遇家庭成員的勞動能力、致貧原因、困難程度、自救能力及其收入、支出等綜合因素,原則上將農村低保對象分為A、B、C三類管理,具體分類標準如下:
A類:重點救助對象。家庭中主要勞動力傷亡、重殘(一至六級)、患有重大疾病等喪失勞動能力,其法定贍(撫)養人無贍(撫)養能力等特殊困難的家庭;
B類:長期救助對象。家庭中主要勞動力傷殘(七至十級)、重病,其他成員勞動能力較差,生活狀況短期內不會有較大改善,需要長期保障的家庭;靠一方贍(撫)養直系親屬的單親困難家庭;
C類:一般救助對象。家庭主要成員有勞動能力,因故突發困難,需要贍養或撫養的人口多,支出大,臨時幫助其度過難關的困難家庭。
(二)分類施保的標準:
1.對A類對象,按照人均不低于70元/月的標準實施救助;
2.對B類對象,按照人均不低于50元/月的標準實施救助;
3.對C類對象,按照人均不低于30元/月的標準實施救助。
(三)進一步完善規范農村低保操作管理制度
今后,縣民政部門和基層組織對新審批的低保對象要嚴格按照申請、評議、公示、審批的工作程序,做到評審程序化。低保對象的確定,必須經過村級初審評議、鄉(鎮)復審、縣級民政部門審批的“三審”程序,從制度上杜絕“人情?!?、“關系?!?。公示規范化。要建立規范的公示制度,制定統一的公示格式文本,規范公示內容和時間,公布舉報電話。公示次數不能少于兩次,每次公示時間不能少于7天,公示內容必須包括保障戶人員名單和擬保障金額。發放社會化。低保金的發放,要確定統一的金融機構進行代發,不允許人工發放,堵塞監管漏洞。管理動態化??h、鄉、村三級要堅持定期核查制度,對A、B、C三類低保對象分別做到每年、每半年和每季度復核一次。做到保障對象有進有出、補助金額有升有降。在低保對象家庭人口或收支變化時,鄉村兩級要及時逐級上報,經縣民政局復核后,按規定及時辦理相應的增發、減發或停發手續。建檔標準化。實行縣、鄉、村三級低保檔案管理模式,實行“一鎮一柜、一村一盒、一戶一袋”的方法,按統一標準建立民生檔案,裝訂成冊,便于查閱,為農村低保信息化管理奠定基礎。監督多元化。要通過行政監督、審計監督、紀檢監察、群眾民主監督、社會輿論監督等渠道,多管齊下,防止基層個別人員濫用職權、暗箱操作、截留挪用、弄虛作假等各類違法違紀行為。
四、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圓滿完成農村低保復核認定分類施保工作目標任務
對現有農村低保對象進行全面復核認定實行分類施保,是今年全縣農村社會救助工作的重點,時間緊,任務重,責任大。各鄉(鎮)和縣直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集中力量,集中時間,對各個步驟和環節進行周密安排,做到正確理解、準確把握、規范執行法規和政策,杜絕人情保、關系保,確保不錯保、不漏保。要加強對基層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提高法制觀念、政策水平和業務素質,遵守工作紀律,實事求是,公平公正,不徇私情,耐心細致做好復核認定工作。要堅持入戶調查,把復核認定工作落到實處,做到“誰調查、誰簽字、誰負責”。對工作不認真、入戶調查不深入、造成錯?,F象,引發群眾上訪的,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h政府督查室和縣民政局要定期不定期對各鄉(鎮)農村低保對象復核認定實行分類施保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專項督查,確保全縣農村低保對象復核認定實施分類施保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二OO九年五月十二日
主題詞:民政 救濟 通知
洛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09年5月12日印發
(共印125份)